因工作需要,奉新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18周岁以上(2006年3月18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18日以后出生);
3.无违法犯罪记录;
4.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工作安排,热爱法院工作;
5.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并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辞退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22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提交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及报名表(报名表扫描本公告下方二维码自行下载填写)各一份,交至县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导诉台。联系电话:0795-4609508。
3.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计算机速测和面试。应聘人员进行计算机速测和面试,计算机速测占总比分40%,面试占总比分60%。总分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入闱体检人员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因未到场体检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完成体检全部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产生的缺额,可根据本次考试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机试、面试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只享受基本工资。试用期满后,签订聘用合同,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参照已在岗聘用人员待遇。
奉新县人民法院
2024年3月18日
附件:报名登记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