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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医疗卫生机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2024年度“一站式”校园公告(医学院站)

来源:主播人才网,直播人才网 时间:2024-03-20 00:12:58 作者:主播人才网,直播人才网 浏览量:

一、公卫可报岗位

(一)市属医疗卫生机构。

招聘单位经费
形式
岗位
类别
岗位名称招聘
人数
招聘条件
招聘专业文化程度学位
滨州市人民医院财政补贴专业技术岗位医疗医技岗位不限医学门类研究生博士
滨州市人民医院财政补贴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卫生管理4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研究生硕士
滨州市中心医院财政补贴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卫生管理2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研究生硕士
滨州市中医医院财政补贴专业技术岗位临床医技药事岗位不限医学门类研究生博士
滨州市妇幼保健院(滨州市儿童医院)财政补贴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医务管理1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研究生硕士
滨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滨州市预防医学研究院、滨州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中心)财政拨款专业技术岗位公共卫生1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方向、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方向、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方向、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方向、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方向、卫生毒理学方向);公共卫生方向研究生博士
滨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滨州市预防医学研究院、滨州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中心)财政拨款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疾病监测2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方向);公共卫生专业学位(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方向)研究生硕士
滨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滨州市预防医学研究院、滨州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中心)财政拨款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理化检验2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卫生检验理化方向);公共卫生专业学位(卫生检验理化方向)研究生硕士
滨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滨州市预防医学研究院、滨州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中心)财政拨款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环境卫生1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方向、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方向、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方向);公共卫生专业硕士学位(公共卫生方向);
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环境科学),资源与环境专业硕士学位(环境工程);统计学(统计学方向)
研究生硕士
滨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滨州市预防医学研究院、滨州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中心)财政拨款初级专业技术岗位职业卫生1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方向)研究生硕士
滨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滨州市预防医学研究院、滨州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中心)财政拨款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卫生管理1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营养与食品卫生学(营养方向)、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方向(卫生统计学方向)、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方向(传染病方向、分子流行病学方向、卫生统计学方向));
公共卫生专业学位(营养与食品卫生学(营养方向)、卫生统计学方向、分子流行病学方向、卫生统计学方向));
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公共管理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研究生硕士

(二)县级公立医院。

招聘单位经费
形式
岗位
类别
岗位名称岗位代码招聘
人数
招聘条件
招聘专业文化程度学位其他条件
博兴县人民医院财政补贴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卫生管理BXX0041公共卫生、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研究生硕士具有医师资格证、规培合格证书
博兴县人民医院财政补贴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公共卫生BXX0101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大学本科学士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限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二)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2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8年3月21日以后出生);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户籍不限。

(四)应聘人员须有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的资格证书;相应学历、学位、规培等有关资格证书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五)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六)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校园招聘信息、校园宣讲会、现场报名、现场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组织面试(本科岗位:面试+笔试)、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相关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2024年3月21日上午8:30-17:00,滨州医学院(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三路525号滨州医学院北区教学科研楼前广场)。

(二)资格审核。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或者笔试。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由学校(院系)盖章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复印件;

3.2024届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规培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原件、复印件;

4.招聘专业有方向要求的,还需提交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论文答辩登记表、研究生部(教务处)方向证明等相关材料之一;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招聘单位有权在资格审核、面试或笔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招聘方式。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即取得进入面试资格。面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聘的岗位采取仅面试的方式进行。面向大学本科毕业生招聘的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有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对于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可采取笔试或面试方式进行初试,初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1.面试。滨州市卫生健康委牵头组建招聘工作面试评议专家小组,组织面试。专家小组对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素质、业务能力进行面试综合评议,主要评议报考者综合素质及适应所报考岗位工作能力等情况。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后,所有参加面试考生成绩在滨州市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集中发布。评议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招聘的岗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滨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公立医院急需紧缺专业人才2024年度“一站式”校园招聘拟聘协议书》;面向大学本科学历招聘的岗位,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滨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公立医院急需紧缺专业人才2024年度“一站式”校园招聘就业意向书》。所招聘的岗位人数,经一所高校“校园招聘”完成时,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该岗位不再招聘。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与“一站式”校园招聘高校协商一致现场通知。校园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保持本人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笔试。面向大学本科毕业生招聘的岗位,面试签约后,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笔试。根据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笔试范围人员,按照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6:4的比例折合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公布,并合理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察体检人选名单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公布。考察、体检工作按照“谁用人、谁考察”的原则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1.考察。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过程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出具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对放弃体检、考察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面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聘的岗位可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面向大学本科毕业生招聘的岗位可在面试合格分数线和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对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信息公示网站附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原则上不再递补。

2.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应聘医疗机构的纳入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应聘滨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3.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服务期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出服务单位。

校园招聘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滨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最终解释。

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543-8198926;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43-8198979

滨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wjw.binzhou.gov.cn

滨城区:http://www.bincheng.gov.cn/

沾化区:http://www.zhanhua.gov.cn

邹平市:http://www.zprc.com/

惠民县:http://www.huimin.gov.cn

阳信县:http://www.yangxin.gov.cn

无棣县:http://www.wudi.gov.cn

博兴县:http://www.boxing.gov.cn

附件:
  1. 滨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医疗卫生机构2024年度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校园招聘岗位汇总表
  2. 2024年度“一站式”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

    扫码获取附件

信息来源:http://wjw.binzhou.gov.cn/art/2024/3/13/art_120994_103054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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