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陕西中医药大学招聘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发展需要,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专职教师岗位:博士研究生17人,硕士研究生3人;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博士研究生5人,硕士研究生8人;
详见附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质和道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对于符合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博士/博士后、副教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要求本硕所学专业相近,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工作经验可适当放宽至30周岁(199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服务期截止时间应在2024年12月31日(含)之前;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7日后开始报名,截止2024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同其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硕士研究生,根据《陕西中医药大学人事代理人员分类聘用与管理办法》(陕中医规范〔2020〕56号)按照人事代理方式聘用管理。博士毕业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符合上级部门相关规定的,按照事业编制方式聘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