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2024届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工作在中共株洲市委组织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各县市区配合实施。中共株洲市纪委株洲市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岗位135个,招聘计划174个,其中: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62个;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112个(详见附件1)。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大学本科(专科)生为2000年3月1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96年3月1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92年3月14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相应放宽2岁;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公开招聘信息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一)报名时间
2024年3月26日上午9∶00-3月29日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登录株洲人事考试网www.zzksw.com.cn,进入“2024年株洲市面向2024届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并对自己的填报负责。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准考证由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另外通知。
(三)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公告中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1)中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条件:
①应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4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
②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填写。本次招聘专业认定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认定,同时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③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应聘县市区事业单位不作此项要求):
a.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b.大学期间担任校、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部长、副部长,校、学院团委书记、副书记和各部部长、副部长,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书记为老师的副书记(排第一),任职达1学年及以上,截至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
c.在高校就读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三等及以上奖学金,不含社会机构、企业捐赠类奖学金和定向奖学金。
(2)国境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条件:
①学历学位证应在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之间取得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②专业应严格按照学历认证书填写。国外大学专业名称或表述应与《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相应的专业名称一致。国外学科专业名称与国内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参照国外专业设置的课程情况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认定,同时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③毕业学校必须是由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的大学(详见附件2)(应聘县市区事业单位不作此项要求)。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