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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表
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应届毕业生。
4.年龄: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3年3月2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3月25日以后出生),达到医院人才引进条件的优秀博士研究生,采用“一事一议”原则议定。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024年我院公开招聘行政、临床医师、医技工作人员共100名,均为人事代理。
报名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裕华东路140号三层楼320会议室(河北大学附属医院(本部)正门西行300米路南)
2.资格审查
由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3.提交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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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准考证发放: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
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及英语。
2.笔试时间、地点:医院网站、微信平台另行公布。
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医院网站、微信平台另行公布。
3.面试方式
采取面试人员现场答题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
心理测试、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心理测试、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心理测试、体检工作由河北大学附属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心理测试、体检合格的,由医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心理测试、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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