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其中:需加试技能测试的职位笔试总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
笔试总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加试技能测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1.笔试科目
综合类职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卫生类职位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分含中医和不含中医),教育类职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每科卷面满分为100分。
《综合知识》的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9月28日修订发布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详见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年4月22日印发的《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教育公共基础》的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2012年4月13日印发的《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以上大纲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条目查阅或下载。
2.笔试时间和地点
教育类笔试时间为2024年4月20日(星期六);综合类、卫生类笔试时间为2024年4月21日(星期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
需加试技能测试的职位在笔试后两天内完成,技能测试具体事项由职位所在县(市、区)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照《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照《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照《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有关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应急岗位人员按照《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人教函〔2022〕84号)》等规定加分。服务期限认定截至2024年3月24日。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按照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考生报考时为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包括曾经享受各类优惠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现不属于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均不再享受“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24年4月7日至4月8日的工作时间内持《报名信息表》及相关材料,送交报考职位所在地人社部门审核。经审核后,符合政策拟加分人员情况将在广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广安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请考生注意查询。
(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应急管理岗”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委组织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团委、卫生健康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信息表》。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报名信息表》《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及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原件及复印件。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笔试原始成绩于2024年5月20日前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综合知识》《卫生公共基础》《教育公共基础》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职位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交书面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反馈考生。
笔试总成绩及排名于2024年5月30日前在报名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由职位所在市、县(市、区)两级分别负责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加试技能测试的职位按笔试总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下同)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招聘名额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缺考或有违规违纪情况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该职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信息表》(贴上照片)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与职位表专业相符的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其中,几类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由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报考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须出具相关工作单位关于其工作经历及工作年限的证明,以及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其他依据材料。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按要求提供上述相关手续和证明以及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现场缴纳面试费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面试时间暂定6月上旬。面试由职位所在市、县(市、区)两级分别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具体事项在报考职位所在市、县(市、区)两级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
考试总成绩在市、县(市、区)两级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