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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事业单位招聘编制497人

来源:主播人才网,直播人才网 时间:2024-03-23 00:12:51 作者:主播人才网,直播人才网 浏览量:
广东招聘信息汇总

2024广东深圳市宝安区湾区先锋”专项选聘事业单位人员17人公告(至4月11日18:00)

2024春季广东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区属公办中小学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344人公告(至3月27日18:00) 

2024春季广东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赴广州、武汉、南京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136人公告(至3月28日16:00) 

01

2024广东深圳市宝安区湾区先锋”专项选聘事业单位人员17人公告

为深入落实区七届三次党代会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人才保障,宝安区决定面向全国开展“湾区先锋”专项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聘引进博士研究生专业人才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其中:

1.经济产业专员6名(培养岗位),主要从事产业发展规划、政策研究、综合协调等,以及相关领域的数据信息建设相关工作;

2.城市建设专员5名(培养岗位),主要从事城乡规划、建筑设计、项目建设、工程管理等相关工作;

3.文化产业专员1名(培养岗位),主要从事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文化项目管理等相关工作;

4.社会科学研究专员1名(培养岗位),主要从事社会科学、基层治理等理论研究相关工作;

5.卫生健康专员4名,主要从事疾病监测与防治、卫生检验、公共卫生管理与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

具体职位详见《深圳市宝安区2024年“湾区先锋”专项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考。选聘对象须在2024年8月31日以前通过普通高等教育(非在职)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二、选聘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本公告及选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招聘公告规定的港澳居民均可报考。

(二)有关要求

1.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要求

考生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相符。考生所学专业以考生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考生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选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若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根据考生提供的学历证书及成绩单判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同样,若专业目录中没有与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完全一致的专业,根据所提供的学位证书及成绩单中文翻译文件判定其专业代码归属及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资格审查时暂未毕业的,须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取得学位资格证明;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2.年龄要求

岗位最高年龄限制为40周岁以下(即1983年3月22日之后出生)。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21日上午9:00至2024年4月11日下午6:00。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网址:http://2024baoanwqxfxp.htirc.cn,按要求认真准确、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填写的有关信息将在资格复审和考察阶段核验原件。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有效身份证及户口本;

2.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加盖学校学生就业指导部门公章)及成绩单(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

3.业绩、获奖等证明材料可自愿提供;

4.证明应聘者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提供电子版或扫描件。报名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755-29998580、29999784;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755-83255154(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2:00-5:00)。

四、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对考生是否符合公告基本条件和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线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以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及考生上传资料为依据,不符合招聘条件者资格初审不通过。因考生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资格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考生可于报名截止3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将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参加线上面试。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五、线上面试

线上面试由固定题目和考官追问的形式相结合。线上面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的考生从高至低排序,按拟聘人数3倍确定入围线下面试人选;若参与线上面试的人数少于拟聘人数3倍的,则该岗位线上面试成绩80分以上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均入围线下面试。

线上面试成绩排名在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以外且达到80分以上的考生为资格复审待递补人选,在所报考岗位入围线下面试的考生因放弃线下面试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面试名额空缺的情况下,将在该岗位线上面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资格复审

线下面试前区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要求对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在宝安政府在线网站和报名网站另行公告,并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入围考生,未入围考生不另行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时间结束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线下面试资格。因考生线下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将在已按时到场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且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线下面试

线下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开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线下面试成绩在80分以上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拟聘名额排名末位的考生线下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需进行加试确定拟聘人员。参加线下面试考生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名单在宝安政府在线网站和报名网站公布。

线下面试结束,区组织人事部门结合我区实际需求、报考培养岗位的考生专业特点及个人意愿统筹确定培养单位,由培养单位安排拟聘人员体检及进行考察等后续招聘环节。

八、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由招聘单位(培养单位)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进入后续环节。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培养单位)对拟聘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培养单位)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招聘单位(培养单位)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宝安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招聘单位(培养单位)向区组织人事部门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考生原因自招考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聘用备案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在聘用人员到单位报到1个月内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聘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且与招聘单位订立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选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需在本区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其中,培养岗位的新聘人员直接安排到培养单位工作,同时建立干部成长档案,开展有针对性的专业培养,一年培养期满考核后全区统筹分配工作单位,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考生毕业时应能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此次选聘向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和线下面试的深圳市外考生发放交通补贴,标准为:省外1000元,省内市外500元(应届生按毕业院校地点发放、社会人员按实际工作地发放、待业人员按实际居住地发放)。

(四)已确定为选聘人选的,我区将按照相关规定优先统筹安排保障性住房。

(五)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六)本公告及其附件的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七)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均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和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解释。

附件:1.深圳市宝安区2024年“湾区先锋”专项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

2024年3月15日

原标题:深圳市宝安区2024年“湾区先锋”专项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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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24春季广东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区属公办中小学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344人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春季面向2024届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344名,具体岗位见《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北京、广州、武汉、哈尔滨考点)》(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非在职)。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定向生限参加定向地区的招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考学历

均要求具有普通高校(非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报考专业

(1)判断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必修课程70%以上相近的视为相符。如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述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3)报考者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4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如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4.报考年龄

最高年龄限制统一为40周岁以下(即1983年3月15日之后出生)。

5.职业资格

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与岗位对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高中岗位的需提供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岗位的需提供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仅有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报考小学岗位的需提供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的考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先报名,但须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均须取得相关教师资格证书。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设置了北京市、广州市、武汉市和哈尔滨市四个考点,其中北京市和广州市考点招聘时间一致,武汉市和哈尔滨市考点招聘时间一致。招聘时间一致的考点,考生仅允许选择一个考点进行报考,不同招聘时间的考点可同时报考(如同时报考北京市、哈尔滨市考点),请考生根据自身需要选择相应考点的岗位进行报考,每个考点仅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具体详见附件岗位表。

整个招聘流程如下: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笔试确认→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签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可以查看“龙华教育”公众号“资讯速递”内的“2024招聘”通知公告,登录招聘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选择人员身份类别为“报名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

北京、广州考点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27日18:00;

武汉、哈尔滨考点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10日18:00。

如改报到招聘时间一致的另一个考点,需删除原岗位后再报名新的岗位(报名截止后将无法再删除岗位)。同一考点允许线上修改2次岗位(点击新的岗位后面的“我要报名”按钮)。

(二)网上报名及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在网上报名时请上传以下资料扫描件。考生如通过笔试,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时也将按以下顺序核对原件并收取复印件。

1.基本资料

(1)报名表(仅现场资格复审提供,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在报名系统打印)。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页)。

(3)学历及学位证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者,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和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考生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

(4)成绩单(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5)考生需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的,须就本人教师资质进行承诺(见附件3)。

(6)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7)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材料,其中报考音乐、美术、体育学科的考生,须提供与岗位方向相关的校级及以上的荣誉证书;如无法提供的,可开具院系提供的证明材料,证明有对应的专业特长。

2.有下列情形的,还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3)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4)提供“三支一扶”材料方符合报考条件的,需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5)定向生、委培生报考的,需提交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三)网上资格初审

龙华区教育局组织工作人员在报名系统开展网上资格初审,对考生是否符合公告基本条件和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初审以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为依据,不符合招聘条件者,资格初审不通过。初审不通过的考生,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上传证明材料或修改报名资料,上传或修改后,等待重新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资格初审只是对报名信息的初步判断,资格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四)参加笔试确认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考生,需要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其中北京、广州考点需于2024年3月27日18:00至24:00进行确认,武汉、哈尔滨考点需于2024年4月10日18:00至24:00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进行,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一)笔试

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时间和地点

北京、广州考点笔试考试时间初定为3月30日上午,武汉、哈尔滨考点笔试考试时间初定为4月13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请在笔试前一天登录招聘系统查看笔试准考证。

2.笔试组织

(1)笔试考一科,为客观题。笔试内容分为A、B两种试卷类型,其中A卷主要用于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心理、特殊教育学科岗位,测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时事政治等相关知识;B卷为除以上学科外的学科岗位,测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时事政治等相关知识。

(2)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

(3)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5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考生为资格复审递补人选。若某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5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考生都列为面试人选。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以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龙华政府在线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二)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发布笔试成绩公告时一并公布,报考者应按照网上报名时所要求提供的资料,按顺序整理好原件及复印件,供工作人员查验,复印件应清晰明确。

1.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达现场进行资料复审。

2.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时间结束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考生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考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面试安排请在面试前一天17:00后登录招聘系统查看面试准考证。

2.面试形式及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招聘系统打印)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60%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四)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70分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合格线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在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如出现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总成绩、面试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总成绩相同人员重新进行面试。

(五)签约

入围体检名单将在面试工作结束后在龙华政府在线教育局网站上公布。入围体检人员须按时和招聘单位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尚未取得三方就业协议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签订《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招聘单位提供),同时现场说明未取得三方就业协议的原因,并承诺在取得三方就业协议的3天内(以寄出协议书时间为准)将协议书寄送到招聘单位补签。如未按上述要求履行相关手续的,取消其体检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四、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体检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相关文件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成立不少于2人的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附件4),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三)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网上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察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辩,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异议,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四)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结束,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办理试用期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解除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为进一步规范干部日常管理,非深圳市户籍考生须在入职备案后的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户籍迁至深圳市。

(六)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八)招聘查询网址

龙华政府在线教育局网站:www.szlhq.gov.cn/bmxxgk/jyj

微信公众号:龙华教育—资讯速递—2024招聘

(九)咨询电话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0755-2333631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十)本公告由龙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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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2024年春季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北京考点).pdf

附件1-2: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2024年春季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广州考点).pdf

附件1-3: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2024年春季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武汉考点).pdf

附件1-4: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2024年春季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哈尔滨考点).pdf

附件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xls

附件3:承诺书.doc

附件4: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docx

附件5:常见问题解答.doc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2024年3月14日

原标题: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春季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zlhq.gov.cn/bmxxgk/jyj/dtxx_124232/zpxx/content/post_111936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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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春季广东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赴广州、武汉、南京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136人公告 

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2024年春季赴广州、武汉、南京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136人,具体岗位见《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2024年春季赴广州、武汉、南京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高等学校毕业生(非在职)。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定向生限参加定向地区的招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考学历

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岗位条件对所学专业或与岗位有关的其他条件有方向要求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方向方可报考,并提供专业方向相关证明材料。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的必修课程70%以上相近的视为相符。如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述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4.报考年龄

按《招聘岗位表》“岗位条件”中要求的年龄报考,本科、硕士学历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22日之后出生),博士学历要求40周岁以下(即1983年3月22日之后出生)。

5.职业资格

报考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的考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等要求的,可先报名,但须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考点安排

本次招聘设置了一个主考点和两个分考点,其中广州为主考点,武汉、南京两个城市为分考点。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3月22日9:00-3月28日16: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

请考生登录坪山区教育局招聘应届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psqjycz2024.htirc.cn/),选择广州、武汉、南京任一考点进行报考。网上报名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上传相关资料进行报名。

3.报名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为一页)。

(2)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无需再提供),无法提供推荐表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

(3)成绩单和绩点情况(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需与档案成绩一致,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以研究生身份报考的,必须提供本科成绩单。

(4)教师资格证书。暂无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承诺书(附件3)。

(5)学历学位证。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必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本科生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

(6)学籍验证报告。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还须提供本科学籍验证报告。

(7)个人相关荣誉证书、作品等证明资料(自愿提供)。

(8)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相近专业证明、专业方向证明等)。

(9)留学归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报名时未毕业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

有下列情形的,还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0)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11)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12)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报考者需将以上报名材料扫描成PDF格式,上传至报名系统,所有非中文材料均需提供具有翻译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件,扫描件应清晰明确,供网络审核查验。

入围面试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除需提供上述报名材料外,还需在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签名并按手指印),并按顺序整理材料(报名表作为资格复审材料封面)。

4.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点报考,且仅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在报名提交确认前应仔细核对个人报名信息、报名材料是否准确无误,一旦通过系统提交确认,将不能修改。

(3)不要等到最后才匆忙报名,以免网络塞车、系统不畅影响报名而造成遗憾。

(4)考生应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有关回避制度相关要求。

(5)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

坪山区教育局对考生是否符合公告基本条件和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以报名材料为依据,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资料不齐者,资格初审不予以通过。网络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短信方式告知。如出现岗位无人报名,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2.参加笔试确认

通过网络资格初审的考生,需于3月28日20:00至3月29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3.打印准考证

(1)请在3月29日15:00后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2)准考证下载、打印流程:

登录个人账号→点击右上角个人中心→准考证→打印准考证,将目标打印机选项改为另存为PDF→点击保存。

请考生务必提前打印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信息确认本人的笔试场次及座位号。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

笔试和面试由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合格线由坪山区教育局划定。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笔试

(1)时间和地点:拟于3月30日,分别在广州市、武汉市、南京市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内容。

(2)形式和内容:现场笔试。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4)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岗位拟聘人数的3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如果某岗位笔试合格人数少于招聘岗位拟聘人数3倍的,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进入面试环节,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如因前款规定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坪山区教育局将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详见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告。

3.面试

(1)时间、地点及形式: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确定体检人选

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出考试综合成绩。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面试工作结束后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四)签约

入围体检人员须携带三方就业协议原件根据入围体检公告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订就业协议。

未发放就业协议书或需网上邀约的入围考生,也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署两方协议。承诺三方协议发放之日起3日内(以协议寄出的时间为准)将本人签名的就业协议书和就业协议书发放证明(内容须含三方协议发放时间,加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或院系公章)寄送至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网上签约院校的入围考生,须承诺在应约通知之日起3日内完成签约。逾期没有完成上述要求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在深圳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予聘用。

2.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附件4),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考察人选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坪山区教育局书面申辩,坪山区教育局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坪山区教育局提出异议,坪山区教育局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六)聘用

经公示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坪山区教育局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享受政策规定的相关薪酬待遇。

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六)考生报考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招聘岗位表(附件1)和报考指南(附件5)。

(七)未尽事宜按我市招聘应届毕业生有关规定执行。

(八)招聘查询网址: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szpsq.gov.cn/)。

(九)咨询电话:0755-84622637;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十)本公告由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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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2024年春季赴广州、武汉、南京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pdf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承诺书.doc

附件4: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docx

附件5:报考指南.docx

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

2024年3月18日

原标题: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2024年春季赴广州、武汉、南京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zpsq.gov.cn/zwgk/rsxx/zkzp/content/post_111969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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