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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瓯海区、洞头区、龙港市公开招聘医学类毕业生公告

来源:主播人才网,直播人才网 时间:2024-03-24 20:05:02 作者:主播人才网,直播人才网 浏览量:

2024年瓯海区卫健系统面向温州医科大学等普通高校公开招聘医学类毕业生的公告

为加强我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求,根据《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瓯海区卫健系统2024年面向温州医科大学等普通高校公开招聘医学类毕业生2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1、1994年3月30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放宽至1989年3月30日),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素养,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和拼搏奉献精神。

2、2022、2023、2024届普通高等教育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符合《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中“两个同等对待”(即“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的人员可按本公告招聘对象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应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以及专业技术职称等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与招聘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三、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

1、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4年瓯海区卫健系统面向温州医科大学等普通高校公开招聘医学类毕业生计划表》(附件1)。

2、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3、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审查认定。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

4、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4年3月30日。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预报名

报考人员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预报名:

方式一:网络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9:00-3月28日17:00。报考人员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压缩文件并命名为“报考岗位+岗位代码+姓名”)发送至邮箱ohqwsj@163.com进行网络预报名,邮件标题须注明报考岗位、岗位代码及姓名。招聘单位和瓯海区卫生健康局将根据报考人员发送的材料对其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预审。

方式二:现场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23日9:00-12:00,地点为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18号楼一楼大厅。报考人员须携带报名所需材料至指定地点进行资格预审。

(二)现场报名(现场确认)

1、时间:2024年3月30日,上午9:00-12:30,逾期不予补报。

2、地点: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田径场。

3、已进行网络预报名的人员,须携带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至指定地点参加现场确认,并接受现场资格审核。只进行网络预报名而未参加现场确认并接受资格审核的,视作自动放弃。

4、已在浙江中医药大学进行现场预报名的人员,须至指定地点参加现场确认。只进行现场预报名而未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

5、未进行预报名的人员,可直接携带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至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并接受现场资格审核。

6、报考人员报名所需材料:

(1)瓯海区卫健系统面向温州医科大学等普通高校公开招聘医学类毕业生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询并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住培医师还需提供住培考试合格证书或在培证明(附件3)等原件及复印件;

(3)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址:www.cscse.edu.cn)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2024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下载打印),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报考岗位对应的学历学位并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业成绩单、各类荣誉证书和其他可以证明个人能力水平的材料。

(三)面谈、综合比选

1、时间:2024年3月30日

2、招聘单位和瓯海区卫生健康局通过查看简历、现场交流和面谈等方式了解报考人员具体情况,评估其与报考岗位的匹配度,按不低于招聘计划数1:2(其中岗位代码为0101岗位可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名单将在“瓯海区政府” 网站公布。

(四)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在2024年3月31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养。面试成绩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全体考生凭身份证报到、集中(迟到15分钟考生不得入场),抽取考核序号,统一集中封闭式待考。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确定入围人员、签订协议书

各岗位根据考核成绩按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如遇同分,进行加试,加试形式另行通知)。在面试结束后当天规定时间、地点签订就业协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若有对象放弃的,将在相应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考生出现弃权的,将记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

(六)体检、考察

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具体事项在“瓯海区政府”网站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如有体检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在相应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公布后,如有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七)择岗

组织0102、0204、0307岗位入围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择岗,择岗时间、地点及要求等另行通知。如有择岗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瓯海区政府” 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024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报考岗位对应的学历学位并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协议,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聘用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任,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卫技类岗位不包含全省统一的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五、其他告知事项

1、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服务期内定向培养人员及委托培养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2、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

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4、本次招聘工作由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规范程序,严明纪律,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5、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6、其他未尽事宜将及时在瓯海区政府网站公布,请报考对象注意上网查阅。本公告由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六、各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地点、咨询电话:

用人单位

地点

咨询电话

瓯海区人民医院

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盛新路82

88598120

瓯海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金蟾大道119

55592101

瓯海区第三人民医院

温州市温瑞大道1450号 6号楼407

56958686

瞿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街道兴学街109

85255709

娄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洲洋路311

55879955

郭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温州市瓯海区郭溪街道景德路2294楼综合办

86110638

泽雅镇中心卫生院

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泽雅大道1021号楼301

56599192

潘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华亭街914405

55879696

茶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温州市瓯海区茶山街道茶医路1005515

86698880

仙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温州市瓯海区仙岩街道凤岩路8号

85309099

丽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温州市瓯海区丽岙街道丽侨路16608

56955120

南白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街道鹅湖村

56612259

三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王桥家园6A01

56951980

                                                                                          报名咨询电话:0577-88533932。

附件1、2024年瓯海区卫健系统面向温州医科大学等普通高校公开招聘医学类毕业生计划表 .docx

       附件2:瓯海区卫健系统面向温州医科大学等普通高校公开招聘医学类毕业生报名表.docx

附件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证明.docx

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1日

2024年面向温州医科大学等普通高校公开招聘医学类毕业生的公告.pdf


2024年温州市洞头区人民医院(医共体管理服务中心)赴温州医科大学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为加大优秀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力度,改善我区医疗卫生单位人才结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开招录(招聘)管理工作的通知》(洞组发〔2022〕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健康系统卫技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洞卫发〔2020〕1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洞头区人民医院(医共体管理服务中心)赴温州医科大学招聘11名卫技专业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数

拟招聘事业编制11名,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详见《2024温州市洞头区人民医院(医共体管理服务中心)赴温州医科大学招聘卫技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爱国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服从分配,具有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三、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专业、学历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专业2024届毕业生。

定向委培生不纳入此次的招聘范围。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时间:2024330日,上午9:00-12:30

地点:温州医科大学

每位考生只能限报一个岗位,请携带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个人简历、相关荣誉或资格、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

咨询电话:0577-63388608

(二)资格审查

1.初审:在报名时进行,根据公告要求,审核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

2.复审:由招聘工作小组在报名结束后集中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报名材料、初谈情况等按所报考岗位不高于1:5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招聘过程中提供的材料不得出现虚假信息、传销信息、带歧视字眼等信息。

4.应聘人员须保证手机畅通,因手机不畅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三)组织考核

1.组织面试。对入围面试人员组织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专业素质、逻辑思维、学业水平、仪表举止、沟通能力等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护士岗位面试采用面谈加技能操作的方式,面试成绩=面谈成绩×40%+护理技能操作成绩×60%其他岗位采取面谈方式。

2.面试按百分制计分,实行划定合格分数线的办法,面谈及技能操作合格线7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签订就业协议书对象。

3.护士岗位若面试总成绩相同,以护理技操作成绩高者优先,若依然相同的,则另行加试选择。其他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加试选择

4.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签订协议

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数1:1确定拟签订就业协议书对象。应聘者与招聘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有对象放弃的,将在相应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考生出现弃权的,将记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

(五)公布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在洞头区政府网上公布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考察

1.体检:签约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自动放弃及不合格者,同时解除就业协议,将在相应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进行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自愿放弃者,须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申请。考察不宜聘用的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解除就业协议,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洞头区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解除就业协议,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相关规定

1.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分配到专业对口相关科室,不服从分配或逾期不报到的,不予聘用,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将档案调至协议书上档案转寄单位、地址,在202481日前不能按规定取得应聘岗位(专业)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3.如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4.试用期满一年后综合考核评定不合格的;具备条件参加执业资格考试后连续两次仍未取得执业资格的;参加医师规范化培训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合格证书的,聘用单位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附件:1.2024温州市洞头区人民医院(医共体管理服务中心)赴温州医科大学招聘卫技人员计划表2024温州市洞头区人民医院(医共体管理服务中心)赴温州医科大学招聘卫技人员计划表.docx

2.温州市洞头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卫技人员报名表 温州市洞头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卫技人员报名表.docx

 

温州市洞头区卫生健康局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319日  

2024年龙港市人民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龙港院区)公开招聘医学类优秀毕业生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规定,龙港市人民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龙港院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15个岗位19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招聘岗位经本次限时集中报名、组织遴选并确定拟聘人员后,其中尚有空缺或未足额完成的专业技术岗位,则视情赴高校进行招聘,不再另行发布公告。上述具体岗位(视情调整)计划数等信息提前3天在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官网、龙港市人民政府网等渠道发布。

(二)招聘对象

面向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一般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境外留学人员以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时间为准,于2023年10月后毕业)。

择业期毕业生以及同期出站博士后、留学归国人员,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选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上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

(三)资格条件

(一)选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龙港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现役军人;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能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

(4)原属于龙港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编制(含报备员额制),与用人单位解聘后未满2年的人员;

(5)与我市委培委托单位未解除培养协议或解除培养协议后未满约定不可报考期限的定向生、委培生;

(6)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7)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均为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学历学位。招考专业条件参考《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国(境)外学历及专业可根据报考人员专业与公告发布专业相近性的原则予以审核。

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年龄上限35周岁”,专指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年龄上限30周岁”,专指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龙港市人民医院报备员额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对符合《龙港市人民医院人才引育专项扶持办法》的人员,可享受以下政策支持:

1.安家补助

对符合条件的医学博士学位人才,可享受100万元安家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双一流”医学硕士研究生,可享受35万元安家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硕士研究生,可享受30万元安家补助。

2.住房保障

向符合条件的医学博士学位人才,在申请配售120㎡人才住房后,给予所选购120㎡以内备案价60%的购房款补贴。

配售的人才专项住房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10年内实行产权行政限制,具体根据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办法和配套细则实施。对享受本办法外租房补贴政策的,购房补贴金额需扣除已享受的租房补贴总额。

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的,须相应增加服务年限。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

温州医科大学校园专场

时间:2024年3月30日(周六)9:00—11:30

地点:温州医科大学专场招聘会(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田径场)

2.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于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1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http://lgrmyy.vhost.zcnvp.com),实名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成功与否,以系统报名状态显示信息为准。填报注意事项如下:

(1)请使用电脑端浏览器登录系统,注册后,填写个人报名信息,选择应聘岗位,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2)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须填写完整,与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上描述一致。应聘岗位专业有二级学科方向要求的需提交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简历一同上传。

3.报名所需材料

①个人简历;

②身份证正反面;

③大学至今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④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加盖学院就业部门公章的就业推荐表);

⑤专业方向证明,如学校出具的证明、硕士学位论文等材料;

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证明;

⑦岗位要求提供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

(4)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应聘者可更改报考岗位;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变更报考岗位。在报名期间,未通过初审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5)应聘者须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或蓄意隐瞒者,取消应聘资格。

4.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资格初审工作在招聘平台同步进行。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通过招聘平台反馈。请应聘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逾期将不能修改相关信息和重新报名。

5.应聘资格确认

医院将在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官网“人才招聘”栏及报名系统“通知公告”栏公布报名有关情况和安排,并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号,向报名人员确认应聘资格。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详见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及报名系统“通知公告”栏通知。

原则上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各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3比例的,通过笔试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未超过1:3比例的,无需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1.5小时,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应聘人员可通过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官网及报名系统“通知公告”栏查询是否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

应聘者须在指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携带报名系统上传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应聘者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测评应聘者的基本职业素质、实践经验以及对医院的认同度、招聘岗位的匹配度、处理业务能力、行为方式、情绪反应等因素。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考试入围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以下条件确定考试入围人员:1.学历学位高者;2.专业型硕士研究生者;若以上均相同,则现场另行加试。

(三)签订就业协议

在考试入围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对象,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围下一环节资格。因放弃而空缺的岗位,从本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列为体检对象。

(四)体检、考察

对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淘汰,同时解除就业协议。因第一轮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弃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从本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进行等额递补;递补对象再出现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的现象,不再递补。

考察对象原则上于2024年8月31日前将个人档案寄送至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人事科。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实的,一经查证,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入职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3.聘用人员须于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国(境)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其学历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4.本次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与龙港市人民医院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新聘人员在聘用后3年内须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服务年限不少于5周年(不含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三、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网站(www.wzhospital.cn “人才招聘专栏”通知);

2.龙港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zjlg.gov.cn/ “政务公开-基本信息公开-人事信息”);

3.报名系统(http://lgrmyy.vhost.zcnvp.com“通知公告”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在以上渠道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龙港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或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组织人事处。

(五)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龙港市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77-59971510(龙港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           

0577-55578527(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

0577-59911872(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人事科)

附件:1.2024年龙港市人民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龙港院区)公开招聘医学类优秀毕业生计划表.xlsx

2.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x

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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