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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推荐考察方案、组建考察组。考察组组长一般应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等人员组成,每组至少应有2人。
谈话推荐。谈话推荐只推荐人选,不进行评价。谈话推荐范围:人选所在企业领导班子成员、部门中层正职管理人员、下属企业主要负责人、部分职工代表等。谈话推荐人数至少达到应参加谈话推荐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单位人数在50人以内的,应全体参加。
党委会研究确定进入会议推荐名单。
会议推荐。参加会议推荐人员应多于谈话推荐人员。
确定考察对象。党委会根据会议推荐情况开会确定考察对象。
发布考察预告和考察对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综合运用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工作资料、同人选面谈、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等方式广泛深入了解人选情况,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实地考察、延伸考察、专项调查。
按照人事档案审核相关要求,对考察对象“三龄两历”“奖惩情况”“重要社会关系”等信息进行审核。
综合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报告,提交集团党委会审议。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任职人选。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印发任职文件,企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集团党委或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职位职数设置情况和工作需要,提出启动内部竞聘工作。
竞聘工作方案报集团党委会审定。竞聘方案一般包括:开展内部竞聘的主要理由和依据、职数预审情况、竞聘职位职数、任职资格条件、竞聘方式、竞聘程序和相关方面建议意见等内容。
集团公司官网发布竞聘公告,竞聘公告应明确岗位职责、竞聘人数、资格条件、竞聘程序、报名时间及方式等相关信息。公告日期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
按照竞聘相关要求,对报名人数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综合考评环节。
参与测试人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一般采取笔试、面试、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
结合笔试、面试和能力测试等方面情况,形成综合测试意见,报集团党委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发布考察预告和考察对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综合运用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工作资料、同人选面谈、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等方式广泛深入了解人选情况,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实地考察、延伸考察、专项调查。
按照人事档案审核相关要求,对考察对象“三龄两历”“奖惩情况”“重要社会关系”等信息进行审核。
综合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报告,提交集团党委会审议。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任职人选。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印发任职文件,企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集团党委会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提出启动选聘(招聘)工作,明确选聘(招聘)的职位、条件、方式、程序等内容。
选聘(招聘)方案报集团党委会审定。方案主要包括选聘(招聘)的主要理由和依据、职数预审情况、选聘(招聘)职位、岗位职责、任职资格条件和人数、选聘(招聘)方式和程序、管理监督及薪酬待遇等内容。企业审定后的方案,于7个工作日内报市委国资国企工委备案。子公司市场化选聘工作方案也需按上述要求向集团备案。
通过集团官网及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招聘网站、传统纸媒等渠道发布选聘(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应明确岗位职责、招聘人数、资格条件、招聘方式和程序、报名时间及方式等相关信息,公告时间应不少于7天。
报名可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纸质邮件寄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按照选聘(招聘)相关要求,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测试环节。
参与测试人员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5.对于个别岗位特殊、紧缺急需的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参与测试人员比例可适当放宽,但不得低于1:3.测试一般采取笔试、面试或素质测试等方式进行。
测试一般采取笔试、面试或素质测试等方式进行。形成综合测试评价意见,差额提出考察对象初步建议人选。集团党委会研究确定考察人选。
发布考察预告和考察对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综合运用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工作资料、同人选面谈、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等方式广泛深入了解人选情况,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实地考察、延伸考察、专项调查。
按照人事档案审核相关要求,对考察对象“三龄两历”“奖惩情况”“重要社会关系”等信息进行审核。
综合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报告,提交集团党委会审议。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任职人选。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印发任职文件,企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15日内将相关情况及选聘(招聘)结果报市委国资国企工委备案。子公司也应按上述要求将招聘结果报集团备案。
采取人才引进方式选拔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除符合《中层管理人员选任及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和资格外,应为集团发展紧缺急需的人才。
人才引进工作方案由集团党委会审定。方案主要包括:主要理由和依据、职数预审情况、职位职责、任职资格条件和人数、引才方式和程序、管理监督和薪酬待遇、意向性引进人选等内容。企业审定后的方案,于7个工作日内报市委国资国企工委备案。子公司人才引进工作方案也需按上述要求向集团备案。
根据实际情况,通过采取笔试、面试、能力测试等方式,对意向性引进人选进行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情况,形成测试报告。党委会审议确定考察人选。
发布考察预告和考察对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综合运用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工作资料、同人选面谈、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等方式广泛深入了解人选情况,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实地考察、延伸考察、专项调查。
按照人事档案审核相关要求,对考察对象“三龄两历”“奖惩情况”“重要社会关系”等信息进行审核。
综合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报告,提交集团党委会审议。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任职人选。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印发任职文件,企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15日内将相关情况及引才结果报市委国资国企工委备案。子公司也应按上述要求将引才结果报集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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