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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公开招聘编制教师215人公告
根据连州市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为进一步充实我市教师队伍,改善队伍结构,提高队伍素质,经连州市人民政府同意,连州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215名,其中,小学教师37名、初中教师139名、高中教师36名、职业技术学校教师3名。由连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招聘,统一分配至我市辖区内学校。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和《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20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岗位详细要求见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五官端正,身体、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2.资格要求: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方可报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果已经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和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3.专业要求:考生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或符合岗位表的报名要求。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教育管理等专业的,其专业方向与报考的教师岗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4.学历学位要求:应具有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名。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5.户籍要求:报考限广东省清远市户籍岗位的考生,其户籍以考生户口簿显示的户口所在地为唯一识别,户口必须在公告的首日前取得。
6.国企及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毕业生。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连州市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和人数详见附件1《2024年连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四、薪酬待遇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审核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列入编制管理,其薪酬待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应承诺在用人单位服务不少于5周年。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连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zhou.gov.cn)-人事信息栏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3月27日00:00— 4月2日23:59′59″(共5个工作日)。
2.报考方式:
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考生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 https://www.sydwzk.cn/gdqylzeduzp2024(2024年连州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在注册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考生须上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3.填报岗位:
(1)报考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实时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打印准考证
考生须于2024年4月10日9:00起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准考证遗失或逾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2024年3月27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3)国企及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书面证明。
(4)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有关规定,2021年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属“三支一扶”中支教的人员,笔试成绩可加10分。报名时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逾期不予受理。
(5)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践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或其他人员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照公开招聘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招聘办法
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根据岗位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择优聘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以百分制的60分为合格线,笔试、面试均需达到60分以上。
1.笔试(占总成绩40%)
(1)笔试时间和地点:初定2024年4月13日上午9:00-11:00;连州市北山中学(连州市连州镇东源路99号)
(2)笔试内容和形式
教育综合知识(约占40%),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知识;教育教学基本知识(约占60%),包括课堂教学管理和艺术、教材分析和处理、教学方法的处理和运用、班级管理、德育管理、学生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等的基本常识。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进行。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通过连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ianzhou.gov.cn)人事信息栏统一公布,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2.面试(占总成绩60%)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考生笔试的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审核
面试前,招聘单位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聘用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如出现资格不符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日期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对上传虚假照片、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审核完毕,审核人员应签名确认。对因把关不严,造成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参加面试或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不能参加面试的,追究审核人员工作责任。
(3)资格审核、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形式和内容
面试采用试讲的形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教育教学综合能力和专业技能,包括:板书、教学思路、教学设计、语言表达、仪表仪态等。试讲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备课时间均为40分钟,课题、稿纸由招聘办公室统一准备。
3.成绩计算
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然后按百分比折算合计总成绩,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总成绩按百分制不达60分的不予录用。
4.注意事项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笔试、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的总成绩按1︰1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各岗位拟聘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定。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2.考察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审核考察对象个人档案,严防“三龄两历”造假、存疑;考察时须提交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凡在“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予聘用。
(五) 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连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zhou.gov.cn)-人事信息栏上公示7天。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列入编制管理,由教育主管部门分配到各学校任教。聘用人员应承诺在用人单位服务不少于5周年。
聘用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递补与调剂聘用
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的考生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以及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相应岗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连州市教育局提出意见报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招聘中出现的空缺岗位,在报考同一学科类型未入围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调剂补录,按符合空缺岗位原规定的条件,总成绩高分考生优先选择岗位,不愿接受调剂的考生可放弃补录机会,其他考生依次递补。
六、其他
1.应聘考生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均通过连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ianzhou.gov.cn)-人事信息栏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4.通过面试并进入体检的考生须在体检前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以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被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报考连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考试。
5.本次报名应聘者,均视为服从招聘单位的工作分配。
6.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7.以上公告由连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0763—6638300;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8228076。
附件:1.2024年连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
连州市教育局
2024年3月20日
原文:http://www.lianzhou.gov.cn/xxgk/rsxx/sydwzp/content/post_18460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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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公费师范毕业生双选会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及《福建省教育厅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福建省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办法 (试行)>的通知 》(闽教人〔2015〕48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4 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福建省生源公费师范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4〕4 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结合我市公办学校师资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举办泉州市公费师范毕业生双选会。现制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318人,详见《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福建省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需求表》(附件1)、《2024届福建省内高校泉州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需求表》(附件2)。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5.取得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以及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3日—2024年3月29日17:30。 2.报名方式: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登录福建就业网(https://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进行注册、提交资料、上传照片。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3.资格审查:报名者可在报名成功后1日内接收平台公众号推送的资格初审结果,或登录福建就业网(https://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12:30,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包括移动电话、家庭电话、邮箱、地址等)等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拟进入面试、体检、考察阶段,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办理聘用手续时,组织人事部门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组织人事部门再复核为准。
四、考试
面试时间:2024年4月3日。
考试采取面试、片段教学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考试的具体形式、内容、时间和地点等由各招聘单位(学校)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报考市直公办学校的成绩在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7天,报考各县(市、区)教育部门下属公办学校的成绩在各县(市、区)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
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就业协议书(内容空白且要求份数完整)、《培养就业协议书》原件参加考试。招考单位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在考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签订就业协议书。若面试成绩相同,可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编制情况和教育教学需求,商当地人社部门研究提出体检对象的确定方式,并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备案;若招聘单位编制不足或原有招聘计划已满足教育教学需求,采用加试一场面试的,面试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决定体检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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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教育系统2024年第二批
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64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30日(周六)上午9∶00至下午2∶30。
2.报名地点:海宁市硖石小学(浙江省海宁市硖石街道塘南东路736号)。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1.2024年3月31日(周日)上午8∶30开始音乐、体育、美术岗位技能测试。音乐技能测试特长展示项需自备乐器(钢琴除外),美术技能测试特长展示项需自备工具材料。
2.笔试时间:2024年4月6日(周六)一天。具体时间和地点现场报名后通知。
三、招聘对象范围
1.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2.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报考小学岗位要求为师范类硕士研究生,报考其他岗位的硕士研究生不作师范类要求。若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与招聘计划(附件1)所需专业要求不一致,但本科学习阶段为师范类且所学专业与招聘计划(附件1)所需专业要求一致,可凭本科身份报考。
四、招聘条件和要求
1.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有志于海宁教育事业。
2.户籍要求:浙江省生源或户籍(户籍以2024年3月30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截至2024年3月30日户籍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
3.年龄要求:18~30周岁(1993年3月30日至2006年3月30日期间出生)。
4.教师资格要求: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无需提供,往届生报名时须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5.学历要求: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6.岗位所需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海宁市教育系统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7.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具体条件详见招聘计划“其他要求”栏。
上述人员,如被聘用须在办理报到手续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不能在2024年8月30日前提供的,不予聘用。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截至2024年3月30日,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第四条规定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和聘用办法
1.报名初审。
预报名:应聘人员在3月30日现场报名前登录https://zp.zjhnedu.cn/,在“考生在线报名”栏目填写基本信息。
现场报名:凭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初审(请提前准备好复印件,报名现场不提供复印服务)。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已经参加过海宁市教育系统2023年11月赴高校招聘新教师并签约、2023年浙江省海宁市“英才聚潮城”引进高层次人才并签约、2024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已入围体检的考生不得报考本次招聘的岗位。报名信息以现场报名确认信息为准。
(1)《海宁市教师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一份(正反面打印在A4纸上);(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报考;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4)教师资格证(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时无需提供,但需在2024年8月报到时提供);(5)户口簿或户籍证明;(6)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证明(见附件3)(凭本科学历报考的往届生如无法提供附件3证明的,可提供其他能证明本人学习经历为师范类的材料)。
2.复审。
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持初审所有资料到复审处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领取《准考证领取通知书》。当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不足1∶3时,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其中招聘计划数大于等于3人的岗位,当招聘计划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不足1∶2时,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
报考人员在报考中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考试、考核。
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考试、考核项目采用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他岗位的考试、考核项目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技能测试:满分100分。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6比例确定笔试对象,如技能测试合格人数不足1∶6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对象。技能测试合格分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2)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两科,满分均为10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70%+教育教学理论成绩*30%计算笔试成绩。
音乐、体育、美术岗位根据技能测试与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他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面试内容为“试讲+提问”,“试讲+提问”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音乐、体育、美术岗位按技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计算综合成绩。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综合成绩。如出现综合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面试成绩再相等,再组织第二轮面试考核,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4.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的办法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聘用。
按照“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及拟聘用单位,并在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市教育局-人事信息-招考录用栏目、海宁市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在签订聘用协议后相应岗位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自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新聘用的教师在聘用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六、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信息均在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市教育局-人事信息-招考录用栏目公布,届时考生可网上查询。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咨询电话:0573-87297325,0573-87226129,0573-87229920。
监督电话:0573-87287039。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haining.gov.cn/col/col1460428/index.html按信息类别浏览:人事信息-招考录用。
海宁市人才网:http://www.hnrcrs.com
附件:1.海宁市教育系统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2.海宁市教师招聘报名表
3.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证明
海宁市教育局
2024年3月21日
海宁市教育系统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附件.docx
附件下载链接:
http://www.jrzhufu.com/article/664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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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2024年第三批
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余杭,中华文明圣地,创新活力之区,杭州城市重要新中心。2023年,余杭GDP达到2936亿元,增长8.5%,重回浙江“经济第一区”;完成财政总收入801.57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416.68亿元,总量勇夺全省第一,主要经济指标居全省前列。
为进一步强化全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打造教育现代化强区,结合我区教育发展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杭州市余杭区2024年第三批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第三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共285人,其中普高15人,职高3人,初中121人,小学146人。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余杭区2024年第三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分布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以下两类人员:
(一)应届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毕业时能如期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2023年尚未初次就业的毕业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具有研究生学历且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
2.具有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硕士学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期间(包括本科和研究生阶段,下同)获得过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余杭区户籍(生源地)毕业生放宽至获得院级及以上综合荣誉(具体荣誉类型同上校级荣誉)或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2)研究生学习期间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30%,其中报考职教专业课岗位的放宽到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50%。
(3)报考径山、黄湖、鸬鸟、百丈等西部乡镇所属中小学校岗位,且本科阶段为师范类的毕业生。
3.具有本科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的师范类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期间获得过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余杭区户籍(生源地)毕业生放宽至获得院级及以上综合荣誉(具体荣誉类型同上校级荣誉)或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2)大学学习期间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30%,其中报考职教专业课岗位的放宽到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40%;
(3)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实验班毕业生。
(4)报考径山、黄湖、鸬鸟、百丈等西部乡镇所属中小学校岗位的毕业生。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毕业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仅指该校一流学科专业,下同)。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毕业生。
6.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2024届公费师范生。
2022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且尚未初次就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在职教师(除本区在编教师):指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具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中小学学科竞赛金牌获得者指导老师、全国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指导老师、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及以上运动健将称号、省功勋教师、省特级教师、省教坛新秀、省技术能手等荣誉的优秀教师;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优秀教师;
3.浙江省范围内具有地市级综合荣誉或在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职业技能教学能力大赛、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中获省级奖项,或地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在职在编教师;
4.杭州市范围内(指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高新(滨江)区、钱塘区、萧山区、临平区,下同)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在职在编教师。
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关注后续余杭区招聘教师相关公告。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未受过党纪、政务等处分;热爱教育工作,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
(二)年龄在1988年3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在1978年3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或省特级教师荣誉的在1973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无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
(四)浙江省户籍或生源地(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下同)。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届生户籍不限:
(1)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2)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本科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人员;
(3)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本科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人员;
(4)本科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且在大学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一等奖或省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人员;
(5)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实验班本科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人员;
(6)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2024届公费师范生。
(7)报考径山、黄湖、鸬鸟、百丈等西部乡镇所属中小学校岗位的毕业生。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教师户籍不限:
具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中小学学科竞赛金牌获得者指导老师、全国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指导老师、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及以上运动健将称号、省功勋教师、省特级教师、省教坛新秀、省技术能手等荣誉的优秀教师。
(五)任职资格要求: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
1.2024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报到聘用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2.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2022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应届毕业生和报考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的应届毕业生,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聘用后一年内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六)浙江省山区26县和海岛县及杭州市范围内(含13个区县(市))在职在编教师报名须提供现工作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七)应届生须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在职教师须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各学科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余杭区2024年第三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计划表》(附件2)。专业条件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
四、报名
(一)网上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3月25日9时—3月29日17时。(为减少同一时间集中报名造成网络拥堵,请勿集中在最后一天报名)
报名网址: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
(https://jszk.311100.com)。
移动端招考报名系统二维码:
报考人员登录“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在“招考报名”栏进行报名,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并进行诚信确认后选择岗位报名,上传报名所需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报名所需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报名表填写要求详见报名页面“填表说明”)
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若报考者填写不实信息而被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一经发现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其后果由本人负责。
在此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
(二)网上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3月30日9时—4月1日17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及上传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在网上进行确认。确认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实行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网上查询及改报
时间:2024年4月2日9时—4月2日21时。
已注册报名人员登陆“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人员可进行网上调整报名。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网上资格复审
时间:2024年4月3日9时—4月4日17时。
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在网上进行确认。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不再进行调整报名。
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报考资格人数的比例:招聘1-2人的为1:3,招聘3-5人的为1:2,招聘6人及以上的为1:1.5。西部乡镇所属中小学校和职教专业课等紧缺岗位报考比例放宽到1:2。符合报考资格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则招聘岗位数相应核减直至取消岗位。对取消开考的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由余杭区教育局另行通知,不愿改报者视为放弃报考。
五、考核
(一)区教育局统一考核采用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1.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相同时,以考生学历学位、荣誉层次、成绩综合排名等要素靠前者优先。
2.面试采用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等形式,主要考察考生课堂教学能力和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养。其中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等考生还须进行技能测试。
3.招聘岗位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招聘人数1-2人的为1:8,招聘3-5人的为1:5,招聘6-7人的为1:4,招聘8人及以上的为1:3。超过上述比例的,面试前进行笔试,并根据上述比例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部分学校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有关程序自行组织考核,区教育局进行监督,考核方案需报区教育局和人社局审核备案。考核时间地点及考核形式由招聘学校另行通知。
区教育局统一考核学校和自主考核学校详见附件2。
六、体检、岗位确认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实施,以指定医院体检结论为准。根据招聘岗位数、考核成绩按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招聘1人为1:2,招聘2人为1:1.5,招聘3-4人为1:1.2,招聘5人及以上为1:1.1。
2.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同岗位体检替补人员中依次递补。
3.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疾病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4.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岗位确认
体检结束后按1:1确定入围考生。入围考生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岗位确认环节如有放弃者将从同岗位体检合格替补人员中依次递补。岗位确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
考察由区教育局组织招聘学校实施,具体内容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对考核对象进行政审、调查了解品德、现实表现等情况。对存在受行政处分等处罚的,不予录用。
七、公示与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将在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或余杭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招聘学校与应届毕业生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书签订后原则上不予解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除外)。
(二)拟聘用人员按规定于2024年8月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未能在报到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报考时所需相应荣誉的,或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留学人员需在报名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须在所聘用学校服务满五年。
(四)在职在编优秀教师按选聘程序聘用,前二年一般按原岗位等级享受工资待遇,第三年开始按照调入学校的岗位聘任方案参加竞聘。
八、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考试作弊的、提供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岗位。
(二)考核安排、成绩查询、体检安排、岗位确认等相关招聘通知均在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上公布(学校自主考核岗位的考核安排和成绩查询由学校负责通知),请密切关注,逾期责任自负。
(三)考生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 35 号令)规定执行。
(四)岗位确认后无故放弃招聘岗位的考生,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岗位。
(五)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六)本招聘公告由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教育局咨询电话:0571-89392010、89391995;
监督投诉电话:0571-89516879;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571-86166582;
工作日上午9:00-12:30,下午13:30-17:00。
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https://jszk.311100.com
余杭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hang.gov.cn/
附件1:余杭区2024年第三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分布表.xls
附件2:余杭区2024年第三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计划表.xls
附件3:报名所需材料清单.wps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
2024年3月20日
附件下载链接:
http://www.jrzhufu.com/article/664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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