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关于《加快推进超大城市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中“推进人才融合互动,不断夯实城乡发展基础支撑”的有关要求,持续提升成都市乡村规划建设水平,充实乡村规划建设专业人才队伍,更好促进现代都市与大美乡村融合发展,成都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十一批乡村规划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二、岗位名称、人数及主要职责:
(一)岗位名称:成都市乡村规划师
1.社会招聘。
按照报名初审、笔试、面试、体检的流程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2.机构志愿招聘。
按照报名初审、面试的流程(不参与笔试)面向全国公开征集规划、建筑设计和土地资源管理相关企事业单位和驻蓉高校符合条件的志愿服务技术人员。
3.个人志愿招聘。
按照报名初审、面试的流程(不参与笔试)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志愿服务技术人员。
(二)招聘人数:招聘总人数不超过24人,其中社会招聘18人,机构志愿者和个人志愿者6人(具体信息详见附表)。
(三)主要职责:协助乡镇政府组织相关规划编制,对乡村规划及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初步审查,就乡村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进行指导,并提出改进乡村规划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报名条件
(一)社会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土地资源管理、城乡(市)规划、建筑学、风景园林、城市设计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并从事自然资源管理、城乡规划、建筑设计工作3年以上的;或具有上述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从事自然资源管理、城乡规划、建筑设计工作1年以上的;或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的。
2.身体健康,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27日后出生)
(二)机构志愿者和个人志愿者基本条件
具有土地资源管理、城乡(市)规划、建筑学、风景园林、城市设计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其以上的;或具有注册规划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的均不限工作年限。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招聘信息最终以招聘单位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