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AOPIN
招纳贤士
海宁市青少年宫是共青团海宁市委下属公益性事业单位,是我市开展未成年人校外教育的重要活动场所。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3名,由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招聘,并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至海宁市青少年宫工作,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用工性质
劳务派遣制用工
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关专业相应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有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被录取,须在办理报到手续时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不能在2024年7月30日前提供的,不予聘用。
2.热爱青少年校外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在校或工作期间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活动策划以及组织管理能力。
3.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其他条件
*教师资格证。报名时可以不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如若聘用,须承诺2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报名办法
考察、体检
1.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并列第一,则面试成绩高分者列为考察对象)。经考察发现因故意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或存在性侵害违法犯罪信息的,考察一律不合格。考察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方决定是否进行递补。考察合格,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由招聘方决定是否递补进行再考察、体检。
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与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需经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的待遇按海宁市青少年宫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双方继续履行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初聘期限为2年。
其他
1.咨询电话:朱老师 0573-87223221、13600566466
2.海宁市青少年宫常年招聘专业特长突出的教师,如有非本次招聘专业范围的人才,也可提交报名表(需注明非报本次招考),将择优聘为外聘老师。
热诚欢迎广大有志之士前来加盟,共创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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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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