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医院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注重实践、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人数 | 岗位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1 | 介入血管科影像技师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及相应学位 | 本科:医学影像技术、医学影像学;研究生:医学技术(医学影像技术方向) | 35周岁以下 |
1 | 放射科影像技师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及相应学位 | 本科:医学影像技术、医学影像学;研究生:医学技术(医学影像技术方向) | 35周岁以下 |
1 | 超声科医师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及相应学位 | 医学影像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超声医学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住院医师规培证(当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毕业可提供证明);35周岁以下 |
1 | 神经内科医师 |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及相应学位 | 神经病学、内科学、临床医学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住院医师规培证(当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毕业可提供证明)。具有卫生中级职称以上的,可不作住院医师规培要求;35周岁以下 |
1 | 耳鼻喉科技师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及相应学位 | 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 35周岁以下 |
2 | 药剂科调剂师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及相应学位 | 药学、药剂学 | 具有药师资格证;35周岁以下 |
2 | 药剂科调剂师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及相应学位 | 中药学 | 具有药师资格证;35周岁以下 |
20 | 劳务派遣护士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 护理、护理学 | 取得重庆市卫生健康委颁发的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铜梁区人民医院颁发的护理培训学员结业证书或近三年在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一年及以上;取得护士资格证书;35周岁以下 |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4月12日12:00止。
(二)报名方式:
1.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报名。
2.现场报名。
(1)2024年4月9日川北医学院、2024年4月11日西南医科大学、2024年4月12日重庆医科大学设置现场报名点,有意向的考生可到现场报名点报名;
(2)重庆市铜梁区人民医院人事科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及报名材料:
1.医学院校招聘会现场报名并审核相关材料。
2.其余报名人员4月12日前到重庆市铜梁区人民医院人事科审核相关材料。
3.资格审查的材料准备: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学籍证明材料1份审核材料。咨询电话:45656802。
四、考试考核
医药技岗位:招聘岗位与报名人员比例1:3及以下时,4月12日下午进行面试考核,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招聘岗位与报名人员比例达到1:4及以上时,先组织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1:3比例确定试岗和面试人选。
护理岗位:本次考试采用笔试+操作+面试,先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比例确定面试和操作人选。考核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40%(40分)+操作成绩×20%(20分)+面试成绩×40%(40分)。理论考试时间4月18日08:45时在铜梁区人民医院科教楼4楼会议室,操作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17〕46号)进行。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者护理人员与重庆子漫人力资源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其他人员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4年度编外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编外聘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身体条件需符合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涉及年龄计算方式如下,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陆网上报名系统(https://zhaokao.ahhuishangrenli.com/)进行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招聘岗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9:00至4月18日17:00,逾期不再报名。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4月18日22:00前登录报名系统网上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能更改个人信息或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可在4月19日10:00前改报其他岗位。通过线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4月19日12:00前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3.报名和资格初审结束后,招聘计划数与招聘岗位实际缴费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已缴费的报名人员可申请退费。
4.完成网上缴费后,可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加笔试,准考证打印开放时间待定。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笔试的考生,不再安排退费。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时间10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科目详见附件,不指定参考资料。
2.笔试时间拟定于2024年4月21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个人准考证。
(三)资格复审
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1:3的比例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请按照以下顺序装订:
1.《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可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
2.有效身份证;
3.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4.就业推荐表或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医师资格证书(岗位需要的提供);
6.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提供合格证书,暂未取得规培合格证书的需提供培养单位规培管理部门出具的规培证明(岗位需要的提供);
7.硕士所学方向证明(对专业方向有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由学院或培养单位教学部门盖章);
8.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成绩单);
9.海外留学毕业生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技能考试资格和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的,所空名额不递补。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所填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
4.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资格复审具体工作安排以医院网站公布为准。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直至到岗后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即为入围技能考核和面试人员。
(四)技能考核
主要考核与岗位相关的专业技能,根据招聘专业岗位,由医院制定具体技能考核方案并实施。各招聘岗位入围技能考核人员,需在公告的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技能考核,满分100分。
(五)面试
在医院相关部门的监督下成立不少于7名专家组成的招聘考核评委专家组,其中外聘评委专家占招聘考核评委专家组人数的一半以上,面试办法及评分标准另行制定;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平均后确定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技能考核和面试具体工作安排请及时关注医院官网。
(六)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技能考核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形成,笔试、技能考核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记分,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各项成绩所占权重为:笔试成绩占40%,技能考核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最终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医院官网上公布,其中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总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成绩、技能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面试成绩或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医院研究审定后,在医院官网公示7天。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递补工作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七、签约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签订就业协议;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须在医院规定的时间内来院办理报到手续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纪律监督
考生应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报考相应岗位,对不符合医院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医院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保密、监督等事项: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医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51-62668840。
九、有关事宜及联系方式
(一)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
(二)招聘公告由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医院官方网站网址:www.ahzjyy.com
联系电话:0551-62668834
(三)网上报名系统: https://zhaokao.ahhuishangrenli.com/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19826555639(赵老师)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8:00-12:00;14:30-17:30)。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详情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五)无违法违纪行为。
岗 位:
1、临床医生:招聘人数3名;
2、影像技师:招聘人数1名;
3、护理:招聘人数5名;
4、财务人员:招聘人数1名;
具体要求见下方:
(点击上方表格可放大查看)
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0日16:00止。每人限报1个岗位。
应聘人员须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表》(见底部链接),并发送至报名邮箱yhyy52883121@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的格式,报名后请注意查看回复邮件,确认报名表是否送达成功,并保持通讯畅通。
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表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凡因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现场资格审核
由南京市雨花医院对照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名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及报名资格进行现场审核,并留存复印件。审查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审核时间:2024年4月11-12日8:30-11:00,14:00—16:00。
2、审核地点:南京市雨花医院9楼培训中心(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大道9号)
3、审核所需提交的材料:
① 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 岗位信息表“其他要求”中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 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应聘人员如委托他人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受委托人应当提交应聘人员书面《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应聘人员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每位报名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医院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本人参加笔试,应聘人员请在报名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笔试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入场。
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5-52883191或025-52883121转8001
报名表链接:南京市雨花医院公开招聘岗位合同用工报名表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结构,盐城市卫生健康委部分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9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jsychrss.yancheng.gov.cn)、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http://wsj.yancheng.gov.cn)及各招聘单位网站上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盐城市卫生健康委部分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8日及以后出生)。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表》中写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五)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2.《招聘岗位表》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其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学位证书上毕业专业必须与应聘专业相一致。非2024届毕业生报考时应具有学历、学位证书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毕业院校(科研机构)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其中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专业参考目录,及其所学课程、研究方向、论文等材料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七)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对象”)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2024年10月14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4月8日9:00-2024年4月14日17: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招聘系统”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线上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zp.ycwsjk.cn/zhaopin/index.html。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①《盐城市卫生健康委部分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②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③身份证扫描件;④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等扫描件,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22年、2023年毕业生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需提供原始的空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24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3);⑤其他材料:岗位报名需要的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扫描件。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察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招聘单位根据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并及时反馈。应聘人员应在报名结束前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没有收到审核结果的,应联系招聘单位了解审核情况。应聘人员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从收到审核结果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符合《2024年度盐城市直卫生健康单位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中公布的紧缺专业岗位,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核准,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应聘人员对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方式、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
(一)硕士研究生学历岗位
考试采取专业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前,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提供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在职人员还必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其他岗位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应聘人员参加专业理论考试,笔试总分100分,60分为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确定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提供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在职人员还必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有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结束后,无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其他岗位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50%计算。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若总成绩相同,无笔试的岗位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时间、方式、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标准参照盐城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并根据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
七、咨询、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0515-88282075,13505108118(盐城市妇幼保健院)
0515-68668911(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0515-88305176(盐城市口腔医院)
0515-88582123,13375267801(盐城市急救医疗中心)
0515-88581991(盐城市中心血站)
0515-88336054(盐城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
0515-88238655(盐城市纪委监委第十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盐城市卫生健康委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第二批)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根据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萧山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指标共126名,其中财政补助事业单位4名,区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65名,区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9名,区中医院医共体总院20名,浙江萧山医院医共体总院28名。详见《2024年萧山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附件1)。
本次招聘分为公共类和医学类两大类岗位,考试科目为公共类的是公共类岗位,其他考试科目的是医学类岗位。公共类招聘指标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至少须达到1:3;医学类招聘指标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至少须达到1:1.5,其中招聘指标在6人及以上的职位至少须达到1:1.3。学历起点为硕研或博研的岗位、紧缺岗位、定向岗位或职称要求副高及以上岗位的放宽至1:1,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则招聘指标相应核减直至取消。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报考医学类岗位的考生需具有相应的卫生执业资格(2023、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除外)。
2.部分岗位专项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体包含以下对象:①2022年、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②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3.除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外,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人员不能报考,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原区卫生局、区卫计局培养的定向生未在区卫健系统基层卫生服务中心服务满5年(不含规培时间)的,只能报考各医共体分院的相关岗位。
5.已经参加萧山区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人才、研究生、紧缺岗位(专业)事业人员招考并签约的人员,不得报考。
6.萧山区卫生健康系统的在编事业人员不得报考。
7.现役军人不能报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能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职位所需的要求,能胜任职位工作。
4.年龄要求,一般为18至35周岁(1988年4月1日至2006年4月1日期间出生),其中:硕研及以上学历、紧缺专业毕业且具有独立执业资格的专技人员、报考紧缺岗位且具有独立执业资格的专技人员,年龄18至40周岁(1983年4月1日至2006年4月1日期间出生);副高职称人员年龄18至45周岁(1978年4月1日至2006年4月1日期间出生)、正高职称人员年龄18至50周岁(1973年4月1日至2006年4月1日期间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上限可适当放宽(需提供人才认定证书、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及论文证明、学术兼职证明等相关资料),但不得超过55周岁(196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放射医学专业属于紧缺专业。
5.具有各招聘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其中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2024年毕业的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2024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报考,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4年9月30日前,研究生同时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在2024年4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的也可以报考。
6.其他条件
(1)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第十一条、《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第六条规定,不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报考医生类岗位(招聘计划中带“医生”字样的岗位)。已经注册过的,执业方向必须跟报考岗位相匹配。已参加执业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规培方向须跟报考岗位相匹配。
(2)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起点”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如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要求相近,且能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也可以报考。
(3)留学人员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鉴于国外高校与国内高校在专业名称上的差异,或在外文翻译成中文后专业名称上的差别,留学人员可报考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职位。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包括“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
(4)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计算统一截止到2024年4月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5)报考人员户籍以2024年4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其中杭州市户籍范围指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含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并包含在杭高校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杭州市生源的非在杭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浙江省户籍范围依此类推。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的户籍所在地。
具体职位要求和年龄、户籍及其他特殊要求以需求计划表为准。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四、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缴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考全过程,至正式录用后结束。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4月8日0时—4月19日17时;网址:https://xskj.xiaoshan.gov.cn:8016(杭州市萧山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
报考人员登录杭州市萧山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然后选择职位,开始报名。
1.报考人员只注册不报名的,报考无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资格审查时,报考职位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为准。
2.报考人员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
3.每人限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
2024年4月9日0时—4月19日16时,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系统查询各职位报名人数,报名系统每2小时自动更新数据1次。本阶段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招聘单位暂不作资格初审。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4月20日9时—4月23日17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审查,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4月24日0时—4月26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单位及职位并再次接受资格审核。考生改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17时。
因招聘职位未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有关人员另行通知改报,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4月24日0时—4月28日24时。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在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为50元),并在该系统查询是否缴费成功。未按时缴费确认成功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因招聘职位未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将另行通知改报,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不再退还报名费。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4月26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区)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至萧山区卫生健康局(风情大道3258号)908办公室,经审核后免除其考务费。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5月13日16时—5月18日9时。
已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及笔试须知。
(六)笔试
满分为100分。根据报考职位要求,考试科目分别为:(1)临床医学;(2)预防医学;(3)口腔医学;(4)中医学;(5)医学影像学(放射);(6)医学影像学(超声);(7)医学检验技术;(8)护理学;(9)针灸推拿;(10)临床医学中医学综合;(11)药学;(12)中药学;(13)麻醉学;(14)医学基础综合;(15)医学影像技术。(16)综合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详见《2024年萧山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附件1)
笔试时间半天,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报考人员可在考试后十个工作日在杭州市萧山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
(七)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法,不区分学科专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人选。
面试入围人员根据各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择取。(1)招聘指标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2)3-10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3)11-25人的,按1: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数不得少于20人)。在确定面试名额时,遇到按一定比例计算得出的数字有小数点时,按四舍五入方式确定面试名额,如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入面试,当实际入围面试人数与招聘指标的比例为1:1时,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再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
面试时间待笔试成绩揭晓后另行通知。
笔试和面试成绩的比例为50: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位。仍并列时,再加试一轮专业测试。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职位将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最高分的人员为入围体检对象。
(八)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萧山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入围人员需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提交所报岗位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已与其他单位签约的,需提供协议书的本人联。
2.其他报考人员须提供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初始大中专学历和最高学历证书)。
3.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部分招聘职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5.部分招聘职位有资格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参加2024年资格考试或培训考试尚未取得相应证书的,应提供成绩合格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均在萧山区政府门户网站、萧山人才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资格复审前,有面试对象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在该职位中择取笔试成绩最高者进行一轮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复审所需证明材料的,视作放弃面试。有面试对象放弃面试或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均不再递补。
(九)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其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2021年9月17日发布)执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有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后不宜录用(放弃)的,可在该职位面试面谈合格人员中择取成绩最高者进行递补。
考察超过规定时间不能作出结论或考生对考察结论有异议并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公示和录用
考察结束后,在萧山区政府门户网站、萧山人才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已与其他单位签约的入围人员,必须在公示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者解聘证明)。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区卫生健康局会同监察部门和人力社保局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录用的决定。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录用资格、逾期不报到、逾期不到岗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均不再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按浙政办发〔2004〕117号文件实行聘用制。
五、其它事项
1.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紧缺岗位的人员需签订5年的岗位服务合同。
3.原区卫生局、原区卫计局培养的定向生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不含规范化培训时间)。
4.本次招聘的事业人员,如符合萧山区卫生高层次人才资格条件的,可享受相关人才专项补助;国内部分“双一流”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或本科毕业于国内部分“双一流”高校医学类专业的海外(境外)硕研、博研医学类应届毕业生以及紧缺岗位、边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楼塔分院、河上分院、党湾分院、益农分院、萧山区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浦阳分院、进化分院)事业人员等,可享受人才专项补助(就高不重复)。
5.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考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萧山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
6.本次报考医共体分院岗位的,聘用后统一从医共体总院牵头医院调配至报考单位使用。
7.网络查询:萧山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aoshan.gov.cn)、萧山人才网(http://www.xshr.com)、健康萧山微信公众号。
本公告由萧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1-82623530;举报受理电话:0571-83867207、82661081、82758020;网络、网银技术支持电话:0571-2281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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