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发布2024年招聘公告
年薪最高120万
科研启动经费最高1000万
还有安家费、过渡性住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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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人才招聘类别
(一)学科顶尖人才
具有世界一流学术水平,取得国际学术界公认、具有重大科学价值的原始创新成果,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卓越成就的杰出人才;或其他获得国际权威机构认可的杰出人才。
年龄不限。
(二)学科领军人才
学术造诣高深,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重大关键问题、核心技术与装备、系统集成能力等需求,产出重大技术装备、重大技术体系以及系统解决方案,支撑引领行业产业技术进步作用显著的国家级领军人才;或海内外相当水平优秀人才。
年龄要求原则上55岁以下(人文社科60岁以下)。
(三)学科拔尖人才
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和学术声誉,围绕区域创新发展的重大需求,产出具有重大带动和影响的创新成果,为地方政府提供重大战略咨询和服务的省部级拔尖人才;或海内外相当水平优秀人才。
年龄要求原则上50岁以下(人文社科类年龄55岁以下)。
(四)青年创新人才
已取得较为突出学术成果的国家级青年人才或经论证与其水平相当者。
年龄要求原则上40岁以下(人文社科类45岁以下),国家“四青”人才计划入选者可适当放宽。
(五)青年优秀人才
学术基础深厚,学术思想活跃,富有创新精神,凸显较强发展潜质的青年学者;或优势特色学科急需的相当水平人才及海外优秀博士。
年龄要求35岁以下(人文社科类40岁以下)。
备注:所有层次女性人才在规定年龄基础上增加2岁。
高层次人才待遇
(一)学科顶尖人才
一事一议
(二)学科领军人才
1.年薪:120万元(人民币,税前,下同);
2.安家费:160万元(人民币,税前,下同);
3.科研启动经费1000万元(人文社科类300万元);
4.提供科研用房,办公用房,配备专职人员;
5.提供6个月过渡性住房。
(三)学科拔尖人才
1.年薪:60万元;
2.安家费:120万元;
3.科研启动经费400万元(人文社科类100万元);
4.提供科研用房,办公用房,配备专职人员;
5.提供6个月过渡性住房。
(四)青年创新人才
1.年薪:80万元;
2.安家费:140万元;
3.科研启动经费600万元(人文社科类200万元);
4.提供科研用房,办公用房,配备专职人员;
5.提供6个月过渡性住房。
(五)青年优秀人才
1.年薪:40万元;
2.安家费:120万元;
3.科研启动经费300万元(人文社科类80万元);
4.提供科研用房,办公用房,配备专职人员;
5.提供6个月过渡性住房。
备注:
1.个人待遇及资助:被聘任到学校本部及附属医院的全职高层次人才,除享受上述待遇外,在校工作期间,南华大学提供以下待遇:获得的科研成果按协议及学校科研奖励办法给予奖励;来校工作后享受医疗保健、配偶根据条件优先安置、协助安排子女入学;优先支持申报各类人才项目;在资源配置、团队和平台建设、国际合作与交流、研究生招生等方面提供优先支持。如有其它方面的要求,可以一事一议。
2.团队待遇及资助:鼓励全职引进科技创新团队,待遇及资助一事一议。
校 长:张灼华
zhangzhuohua@usc.edu.cn
党委书记:高 山
gs@usc.edu.cn
师资博士后招收类别
( 一 )Ⅰ类博士后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具有良好的学风和扎实的理论基础,已取得优秀的研究成果,具备良好的学术发展潜力及创新能力。
( 二 )Ⅱ类博士后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具有良好的学风和扎实的理论基础,已取得较好的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
( 三 )Ⅲ类博士后
男性年龄原则上32岁及以下,女性年龄原则上35岁及以下,具备相应岗位对学术能力的基本要求。
师资博士后待遇
( 一 )Ⅰ类博士后
1.年薪35万元(税前);
2.住房补贴1000元/月(税前);
3.在站期间提供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
4.合格出站后,按入站当年博士引进政策享受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相关待遇;成绩优异者可依据业绩条件按出站当年人才引进政策确定人才类别并享受相应待遇;
5.按照有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
(二)Ⅱ类博士后
1.年薪30万元(税前);
2.住房补贴1000元/月(税前);
3.在站期间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5万元;
4.合格出站后,按入站当年博士引进政策享受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相关待遇;成绩优异者可依据业绩条件按出站当年人才引进政策确定人才类别并享受相应待遇;
5.按照有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
( 三 )Ⅲ类博士后
1.年薪25万元(税前);
2.住房补贴1000元/月(税前);
3.在站期间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4.合格出站后,按入站当年博士引进政策享受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相关待遇;成绩优异者可依据业绩条件按出站当年人才引进政策确定人才类别并享受相应待遇;
5.按照有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
优秀博士招聘类别
( 一 )Ⅰ类博士
年龄原则上35岁及以下,并经同行专家学术综合评价认定具有优秀学术发展潜力。
(二)Ⅱ类博士
年龄原则上35岁及以下,并经同行专家学术综合评价认定具有较好学术发展潜力。
( 三 )Ⅲ类博士
男性年龄原则上32岁及以下,女性年龄原则上35岁及以下,并经同行专家学术综合评价认定具有一定学术发展潜力。
优秀博士待遇
( 一 )Ⅰ类博士
1.提供安家费60万元(税前);
2.提供科研启动费理工、医学类30万元,人文社科类15万元;
3.初聘为校聘教授岗位,享受教授(专业技术四级)岗位的绩效工资待遇;
4.对于来学校报到前已婚的博士,其配偶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学校以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
(二)Ⅱ类博士
1.提供安家费50万元(税前);
2.提供科研启动费理工、医学类20万元,人文社科类10万元;
3.初聘为校聘副教授岗位,享受副教授(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的绩效工资待遇;
4.对于来学校报到前已婚的博士,其配偶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学校以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
( 三 )Ⅲ类博士
1.提供安家费40万元(税前);
2.提供科研启动费理工、医学类10万元,人文社科类5万元;
3.初聘为讲师岗位,享受讲师最高级(专业技术八级)岗位的绩效工资待遇。
省市级人才项目待遇
除学校发放待遇以外,博士研究生可申报衡阳市市校企合作引博士人才计划,符合条件者可享受衡阳市人才引进待遇:生活补贴48000元/年,连续发放3年,共计14.4万元(税前);一次性购房补贴10万元(税前)。同时,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等优待服务。
全职博士后按其在站实际工作时间,每人每月可申请享受2000元生活补贴,连续补贴2年;出站后留衡工作的,视同为引进博士享受相关待遇。
省市级人才待遇叠加。如入选相关省级人才项目,另可享受生活补助50-100万元。
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1.联系电话:
处长/主任:唐志晗0734-8281603
副处长/副主任:章求才0734-8281592
2.简历投递方式:
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人才招聘”通道
http://hr.usc.edu.cn:8081/rencai/index.ht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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