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岗位空缺情况,茶陵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警务辅助人员,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茶陵县公安局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7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茶陵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具有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性别、学历等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3月31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服从岗位调剂和分配。
在同等条件下,根据有关规定,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一)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三)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四)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六)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公安民警和在职辅警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原则上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在职辅警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4年4月11日—4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50)。
(三)报名地点:云阳街道公园路1号茶陵县公安局公安大楼408室。
(四)报名要求:报考人员请携带以下报名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个人信用查询证明(银行打印);(4)1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5)退役军人需带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如实填写《茶陵县公安局辅警招聘报名表》(附件2)。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笔试前资格复审、聘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聘用工作全过程。
四、资格审查及考试
(一)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经查实属于弄虚作假的,招录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公共管理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验等。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2:1,对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2.面试。笔试结束后,进行结构化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入围面试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面试。招聘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招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同场次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3.体能测试。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合格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2024年2月印发)要求执行。
4.成绩合成和排名。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5.成绩公布。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结束后,及时对外公布报考人员考试成绩。
6.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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