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网络报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报考人员于4月15日—4月25日下载《太仓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进行网络报名。
报名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请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个人资料,于4月25日17时前发送至邮箱:tcgazzc@126.com,信息不实者视为报名无效。报名咨询电话:0512—33055533。
2.资格审核:完成网络报名的报考人员,请于4月26日9:00—11:00,本人携带2024年3月以后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退役军人另携带退役证等材料(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以及个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至太仓市公安局东侧接待室(太仓市上海东路58号)进行现场审核确认。通过现场审核确认的报考人员,请根据《通知书》要求准时参加考试。
(二)考试
1.考试分为A类、B类两类。A类考试进行笔试和面试;B类考试进行体能测评和面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以及公安基础知识等内容。体能测评科目及标准见附件3。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体能测评)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下同)。
2.A类考试根据笔试成绩、B类考试根据体能测评成绩,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用。考生总成绩于当天面试全部结束后公布于面试地点。
4.考生应按照《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通知书》。
因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不予补测,取消此次报考资格。
(三)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同岗位末位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考生须在接到递补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的24小时内反馈个人意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五)公示和录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太仓警方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不影响录用的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参加岗前培训,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不胜任岗位、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