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医疗健康总院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一名,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条件公开、岗位公开、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一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行政管理、文秘专业,40周岁以下(1984年4月15日之后出生),性别不限,具备宏观视野和思维,有良好的文字功底和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独立起草有关文稿,熟悉办公室工作流程;具有3年及以上行政企事业单位办公室工作经验(需提供相关工作经验证明以及工作单位社保缴纳台账),有从事医改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平罗县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责;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标准;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无不良信誉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等。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任职(工作)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或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以及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19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3.报名地址:平罗县医疗健康总院综合管理办公室 (平罗县银北医院附属楼二楼)。
4.报名资料:《应聘登记表》(填写并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与工作经历相关的养老保险台账(个人权益记录单)、工作经验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现场提交工作人员审核。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根据所收报名材料及对岗位要求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可进入测试阶段。
(三)测试
1.笔试。应聘人员按照审核合格后的名单参加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一般为3:1,达不到3:1比例的,根据报考人数,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核减招考人数、降低开考比例或者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根据考试分值由高到低依次排名,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前。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拟聘用人员确定后,通知应聘者本人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依据医院收费标准,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其他情形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和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录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职位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新录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
四、其它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报名人员须服从平罗县医疗健康总院岗位调剂。
(三)平罗县医疗健康总院享有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
附件:平罗县医疗健康总院应聘登记表
平罗县医疗健康总院
2024年4月15日
供稿 |高 丽
编辑 |石 佳
审核 |邹 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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