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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招聘|南京市鼓楼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4年招聘

来源:主播人才网,直播人才网 时间:2024-04-16 22:02:31 作者:主播人才网,直播人才网 浏览量:

为充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力量,经批准,鼓楼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鼓楼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jgl.gov.cn/)、鼓楼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适应岗位需要;

4.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定文字能力,思路清晰、逻辑性强;

5.办事具有较强的原则性,具备细致、耐心、踏实、稳重的职业作风。

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

三、报考流程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审核资料、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方式相结合。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6日(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2.报名材料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信息表(自行下载填写,详见附件二)、两寸免冠照片2张。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3.咨询电话:025-83701368

报名地址:虎踞关8-9号一楼

4.报名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负责进行审核资料、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

(二)笔试

笔试为百分制闭卷考试,占综合成绩50%。着重考察公共基础、综合能力等知识,不指定考试教材。如职位和公开报名人员比未达到1:5,则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鼓楼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三)面试

入围面试的人选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与岗位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面试采用百分制结构化面试,占综合成绩50%。为确保用人质量,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及综合成绩在鼓楼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四)考察与体检

考察人选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

考察与体检的具体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鼓楼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应在各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由各招聘单位在该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与南京鼓楼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各招聘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及绩效考核。

四、注意事项

招聘期间应保持手机畅通,如招聘期间未及时回复则视为主动放弃。

五、招聘工作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25-68731231

附件一:岗位信息表

附件二:报名信息表

2024年江苏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481人公告

 因审判工作需要,江苏91家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1、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481人,具体职位及人数见附件。

 

  2、所招聘的职位为聘用制书记员,所录用人员由招录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各招录法院具体学历要求详见附件);

 

  4、计算机速录技能达到100字/分钟,正确率95%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满足招录法院的年龄及其它要求(见附件);

 

  7、未与江苏各级法院签订《江苏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劳动合同书》。

 

  三、不得报考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薪酬待遇

 

  1、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和工龄工资相结合的计薪方法。基本工资不低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收入标准的1.2倍;绩效工资以考核为依据,实行考核浮动制,考核合格的不低于基本工资的50%,考核良好的不低于基本工资的60%,考核优秀的不低于基本工资的65%;根据法院工作年限及书记员业务水平确定书记员岗位等级,按照初级、中级、高级书记员分别享受不低于300元/月、700元/月、1200元/月的岗位津贴。具体标准由各招录法院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聘用制书记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婚丧假、产假、育儿假、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带薪休假以及社会保险等权利。

 

  五、报名

 

  1、报名方式: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s://sjyzp.jsfy.gov.cn/login/login.html),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电子图片。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12日8时至2024年4月22日8时。

 

  3、资格审查:各招录法院于2024年 4月23日至 5月6日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条件资格审查和速录技能资格审查(速录技能资格审查由各招录法院视情组织)。

 

  六、考试

 

  1、考试拟定于2024年5月中下旬进行,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各招聘法院网站。

 

  2、考试分为专业理论考试、书记员技能考试和面试,分别占总分的40%、30%、30%。

 

  3、专业理论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常识和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书记员技能考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速录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速录考试的形式为听打,听打二段录音,每段时长为10分钟,语速分别为100字/分钟、140字/分钟,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

 

  4、笔试和计算机速录技能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由各招录法院组织面试。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计划人数比例控制在3:1之内。

 

  5、面试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学校在读证明或就业推荐表),时间、地点详见各招录法院网站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1、各招录法院根据考试以及面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录法院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八、公示与录用

 

  1、各招录法院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各招录法院官方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的,经调查属实,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各招录法院分别与拟录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达到江苏法院初级书记员标准,聘为聘用制书记员;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九、录用的递补和调剂

 

  1、对笔试和计算机速录技能考试成绩达到公告标准,具备参加面试资格,但未被录取的应聘人员,省法院将在一年内保留其面试资格,用人法院可以适时按需从中进行递补。

 

  2、具备面试资格,但未被报考法院录取的应聘人员,可以向未招满的法院申请调剂,经省法院批准后,参加调剂后法院的面试。

 

  十、各招录法院联系方式

 

  各招录法院联系人、咨询电话及网址见附件。

 

  十一、相关事项提醒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它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招聘法院联系。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仔细核对报考法院、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附件:《2024年江苏各招录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年龄要求、学历及其它要求、各招录法院联系方式》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4年江苏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卫技人员5人公告

为充实公共卫生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切实推动南京市公共卫生事业新质发展,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内卫技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http://wjw.nanjing.gov.cn/)、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http://www.njcdc.cn/)发布。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4月18日之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明确回避的岗位;

 

  4、2024年10月26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0月26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三)有关要求

 

  1、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尚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初次就业,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初次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2、资格条件中有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3、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4、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且毕业院校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三、报名

 

  (一)《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http://www.njcdc.cn/)。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4月18日9:00至4月26日16:00。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4月18日9:00至4月26日19: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4月18日-4月27日期间的09:00-12:00,14:00-16:30。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4月18日-4月27日期间的09:00-12:00,14:00-19:00。

 

  5、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电话”。

 

  6、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7、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报名成功者于4月29日登录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的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于工作时间直接与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25-83538316/83538317。

 

  8、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或与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等资格。

 

  (2)上传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报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方式和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中“考试形式和所占比例”栏。

 

  (一)笔试

 

  1、《岗位信息表》

 

  笔试由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有关规定自行组织施。

 

  笔试地点以及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布,合格线为60分,应聘人员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询。

 

  (二)面试

 

  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并在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需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关注报名网站,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及时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招聘单位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等资格证书,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留存。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或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以及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中心网站公布。

 

  面试由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

 

  六、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考评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由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七、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八、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25-83538317

 

  九、招聘监督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25-68787878

 

  附件: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4月15日

2024年江苏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135人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南京市浦口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事业编制内教师,134名备案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ukou.gov.cn/xwpd/gsgg/)公开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1》(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1》)、《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2》(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2》)。招聘学科(专业)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附件3)。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一)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符合学科(专业)需求(附件3),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岗位信息表1》中的相应岗位:

 

  1. 2024年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尚未初次就业的2023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2. 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尚未初次就业的2023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以上应聘人员须持有毕业院校发放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符合所报考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2024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符合所报考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

 

  (二)具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岗位信息表2》中的相应岗位:

 

  1.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符合所报考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具有2年及以上所报考学段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凭证须同时满足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199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2.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符合所报考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具有2年及以上所报考学段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凭证须同时满足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并获得应聘学科下列教学荣誉之一:

 

  (1)获得区(县)级及以上“学科教学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等称号;

 

  (2)在设区市及以上教育(教研)主管部门组织的基本功、教学竞赛等活动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3)在区(县)教育(教研)主管部门组织的基本功、教学竞赛等活动中荣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 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距离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的除外);

 

  5. 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 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报名网址: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4月15日9:00至4月17日17:00。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4月15日9:00至4月18日17: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4月15日-4月19日期间的9:00-12:00,14:00-16:00。

 

  4.?资格初审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4月15日-4月19日期间的9:00-12:00,14:00-18:00。

 

  5.?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6.?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4月15日9:00至4月20日16:00。

 

  7.?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4月22日14:00-16: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未能成功补报名的应聘人员,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8.?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须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的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151200。

 

  9.?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确认诚信承诺书,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岗位信息表》等,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

 

  (3)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中的一个招聘学科,同学科不同学段之间不融通。(如:笔试报名幼儿园1,面试不得改报幼儿园2),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成绩均为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按笔试占30%,面试占70%的比例计算。

 

  1.?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由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资格初审通过者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由笔试组织单位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请勿缺考。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应聘人员可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成绩。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资格复审应提供的材料

 

  ①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师范类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考生,需提供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成绩单(加盖高校教务处公章)佐证具体学科方向。2024年应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②尚未初次就业的2023届毕业生(师范类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2023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还需提供学历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如所提供的学历注册备案表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③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符合应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和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凭证)及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有关学科荣誉证书或教学竞赛获奖证书(限3份)。

 

  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按要求提供原件(校验)和复印件(留存)。复审材料不全的,不真实的,不予审核。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同学科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面试

 

  面试由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主要采用模拟课堂、答辩、基本功等一种或多种形式的组合,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信息技术、特殊教育等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线的一律不予聘用。

 

  (三)体检、考察

 

  1. 体检。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者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

 

  2.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用人方式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合并招聘岗位选岗办法:在同一招聘岗位、同一招聘学科内,按照招聘岗位相应数量,依据考生总成绩(笔试加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相应的招聘学校。(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如笔试成绩相同,视情况另行进行加试)。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一)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025-58882172、025-58182729

 

  (二)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8152046

 

  南京市浦口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025-58893056

 

  附件1: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1.xls

 

  附件2: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2.xls

 

  附件3: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xlsx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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