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及我区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双流区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具体条件详见《2024年成都市双流区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8名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详见文末附件1)。应聘考生系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具体岗位招聘情况请详见文末附件1:《岗位表》。
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文末附件1:《岗位表》确定的其他条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2024年4月11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2024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8.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报名
2024年4月12日-4月30日。
采取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将《2024年成都市双流区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8名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详见文末附件2)、报名资料(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证书等各类证书及相关荣誉证书、取得科研成果、获得奖励(含奖学金)等其他证明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发送到邮箱
slrcsgk@163.com 。
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1.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岗位表》等信息,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岗位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2.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考核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双流区人社局。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招聘流程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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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招聘程序及相关要求请点击下方蓝字“阅读原文”
来源:双流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