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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专业招聘信息——4月16日

来源:主播人才网,直播人才网 时间:2024-04-21 15:18:29 作者:主播人才网,直播人才网 浏览量: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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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胜任本职工作;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各岗位报名的学历、专业、年龄、任职资格等条件要求,应聘者需在报名时已取得所要求学历的毕业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年5月6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请下载在我院官网同时发布的此次招聘公告附件里的报名表,填写完毕后,将电子版Excel报名表和所有高等教育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规培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一并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至lysyrs@163.com邮箱(邮件标题请设为“姓名 学历 专业 意向科室 意向岗位”)。

请勿重复发送邮件,并及时关注邮件回复查看是否需提供补充材料。应聘者需在报名时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资格证、规培证等证书,其中资格证、规培证等证书用原件或合格证明均可。请应聘者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报名,如因未完整填写报名表、未按要求设置邮件标题等导致网上初审未通过,后果自行承担。

四、考核方式

(一)现场资格确认

我院将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择优确定通过初审人员。通过网上报名初审人员为进入现场资格确认环节的人员。考生本人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①有效身份证(二代)或有效期内的二代临时身份证;②各高等教育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③学信网打印的各高等教育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其他符合岗位条件的证书和材料。

(二)考核内容

本次招聘原则上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试方式确定人选。如果报考护理岗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人数达到岗位计划数3:1及以上比例,其他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人数达到岗位计划数10:1及以上比例须进行笔试。须进行笔试的岗位,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分数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75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15分钟。面试内容包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个人综合能力测试等,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须进行笔试和面试的考生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仅进行面试的考生总成绩为面试成绩。

五、体检和聘用

(一)体检

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并列的人员均进入体检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的同一职位并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官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医院纪委监督,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其他

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面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咨询电话:0379-66880029监督电话:0379-6688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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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计120名,其中市中心血站4人,市中心医院39人,市一医院19人,市二医院10人,市妇幼保健院6人,市五医院9人,市中医医院18人,市口腔医院2人,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9人,市第六人民医院4人。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见《2024年湘潭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详情可查询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考资讯栏目(http://xtrs.xiangtan.gov.cn/)、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xiangtan.gov.cn/)、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xtzy.com/)、湘潭市民政局网站(http://xtmz.xiangtan.gov.cn/)。

招聘单位网址:

湘潭市中心血站:http://www.xtzxxz.com/

湘潭市中心医院:http://www.huijing.org/

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http://www.xtsyyy.com/

湘潭市第二人民医院:http://www.xtsdermyy.com/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http://www.xtfuyou.com/

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http://www.xtswyy.cn/

湘潭市中医医院:http://xtszyyy.com/ 

湘潭市口腔医院:http://www.xtskqyy.com/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校附属医院:

http://www.xt3yy.com/cms/  

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http://www.xtlyy.cn/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的公职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师等。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它情形依此类推)。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有关报考条件说明

1、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应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2.2024届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还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中其他未明确时限的报考资格条件(2023年考核通过但证书未发放的可以凭成绩单或电子证书作为依据),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3月31日。

3.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按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重症医学、全科医学、超声医学专业未在该目录内,为招聘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高校新开专业设置)。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招聘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部门认定。

4.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各级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以及自主创业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军队工作经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至2024年3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5.招聘岗位的最高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即1993年3月3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计算以此类推)。

6.住培基地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同等对待”。

7.岗位计划表中的A类岗位面向社会招考(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亦可报考),其中代码为A25、A26、A27的岗位招聘财务专业技术人员;B类岗位专项面向高校毕业生;C类岗位面向社会招聘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或高层次人才。高校毕业生是指2022、2023、2024届(含“同等对待”)未落实工作单位(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入编)的高校毕业生。如:2019年全日制本科毕业,当年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参加住培,2022年完成住培,在符合其它报名条件的前提下,可以以硕士研究生的学历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

8.湘潭行政区域范围内(含县市区、园区)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报考,需取得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22 日8∶30-4月26日17∶00。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考生通过手机微信扫码进入小程序后(附件3),在首页点击相应单位,进入招聘职位界面。

3、报名要求

(1)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请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参考证明)。

(3)对资格条件把握不准的,报考人员应详细咨询政策,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再自行确定报考岗位。准考证已下发后,报名资料不能修改,如有虚假或者误差,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考生上传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料至报名平台。资格初审仅对考生上传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其是否符合基本条件,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考生需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4月29日12:00之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在各报名平台上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请关注各招聘单位网站。考试考核都须提供准考证,各位考生要注意保存。

5、重要提醒

本次招聘公告和拟聘用人员公示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湘潭市卫健委网站、各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其他各环节的公告、公示等均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报名表和准考证打印在各报名平台。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官方网站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准考证打印、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四、笔试

A、B类岗位进行笔试,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占90%,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占10%,涵盖时事政治等知识面。C类岗位面向招聘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或高层次人才,不设置开考比例,不进行笔试,如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超过20:1,则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相关专业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预计在5月12日上午,时间调整、具体时间、考试地点及其它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详见各招聘单位网站。

A、B类岗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3∶1。对少数的特殊专业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招聘单位申请,报各主管部门、市人社局同意,可根据实际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

凡经批准降低笔试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五、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视同放弃报考资格。A、B类岗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现场资格审查对象,入围现场资格审查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审查(下同)。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一经公布,不再递补。未达1:3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审查对象。C类岗位所有考生均为现场资格审查对象。现场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具体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见各招聘单位网站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务必在准考证打印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和含个人信息的报名表,以备考试和资格审查时用。

六、面试

面试人员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面试: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所有岗位的面试均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进入下一环节。

七、合成成绩和排名

(一)笔试+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只进行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进行排名;只进行面试的岗位成绩相同的,由各招聘单位制定量化考核办法进行排名。

(三)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八、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增加吸毒项目检测。报考人员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招聘单位、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各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的重点是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经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并报各主管部门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也可以不予递补,取消招聘计划。

十、公示

考察合格者,经集体研究和审查后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各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审查合格后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各主管部门官网以及相关招聘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招聘单位按程序办理人事聘用手续,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十二、纪律要求

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进行处理。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十三、招聘工作咨询监督电话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15914161799 ;

政策咨询电话湘潭市中心医院人事科       

0731-58214900;

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 

0731-58669039;

湘潭市第二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 

0731-52705110;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   

 0731-58577507;

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 

0731-52875025;

湘潭市中医医院人力资源部   

0731-55519256;

湘潭市口腔医院人事科       

0731-58232709;

湘潭市中心血站人事科       

0731-58280150;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校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  

0731-55989858;

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人事科     

0731-52518108。

举报监督电话

湘潭市卫健委人事科          

0731-58555257;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0731-58519108;

湘潭市民政局机关党委(人事科) 

0731-52255825;

湘潭市人社局事业科             

0731-58626298;

湘潭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0731-58555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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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事业单位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7名,其中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4名,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如考生连续工作时间为2023年5月至2024年4月,则视为工作经历满一年,以此类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根据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认定。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4月13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境内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境外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五)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和毕业成绩单(成绩单须有相应方向的学科成绩记录)。比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同时提供毕业成绩单。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六)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1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1年,以此类推。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报考区教委下属学校所有语文教师岗位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报考区教委下属学校其他学科教师岗位须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最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等级的普通话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最迟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本公告岗位要求的规培证书,均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其中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指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目前已取得规培证的,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合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c.gov.cn/)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告》相关信息,以免影响个人报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查询报考岗位。

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中要求的“报考条件”,以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各个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特别提醒:本次报名,凡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含相近相似的专业),但考生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须由考生提供学校签章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非中文版的应自行翻译为中文并经公证机关公证),书面报招聘机关(单位)审核认定,并经合川区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后,方能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二)提交报考申请。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3日上午9:00至2024年4月17日上午9:00。考生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首页“我要办”栏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选择“区县委托、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栏目,点击“重庆市合川区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考生根据提示进入“渝快办”统一登录界面,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渝快办”用户名和密码是查询审核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考生务必牢记。

考生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含jpg格式照片,20kb以下)。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如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须在2024年4月17日12:00时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重新提交。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照片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考生提交报考申请后务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照片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不能缴费参加考试考核。

(三)网上缴费。

考生报名通过后,须在2024年4月17日17:00时前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确认参考(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人收取,两科合计100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的考生请及时下载留存并打印《报名信息表》,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合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通过并缴费成功的考生,须在2024年4月24日9:00至4月27日9: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考核。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报考情况公布。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最终缴费人数、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等情况将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官网首页“公告公示”栏及时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考试考核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大纲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各岗位笔试具体科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2.笔试时间暂定于2024年4月27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后进入下一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进入下一环节的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下一环节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合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在合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c.gov.cn/)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的考生按照合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c.gov.cn/)上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由招聘方现场确认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具体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8)。

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可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合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递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合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放宽比例开考。

考生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环节须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9),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由合川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项目:

(1)教师岗(岗位类别为甲类)面试项目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其中,音乐、舞蹈教师岗位专业面试方式为试讲与专业实操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基本功、专业技能等;其余教师岗位专业面试方式为试讲,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设计能力、课堂教学艺术等。专业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分值为100分。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时间不少于10分钟,分值为100分。

(2)医疗卫生岗(岗位类别为乙类)面试项目为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时间不少于10分钟,分值为100分。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教师岗(岗位类别为甲类):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专业面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2.医疗卫生岗(岗位类别为乙类):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考核总成绩、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合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c.gov.cn/)公布。

六、体检、选岗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学历、职称、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合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合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选岗。

同一招聘岗位属多个招聘单位的(详见附件1),按以下原则进行“选岗”:

1、报考高中生物教师岗2和高中生物教师岗3考生的拟聘单位,通过拉通“选岗”确定,即两个岗位的拟聘人员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拉通排序,依次由本人选择拟聘单位。

2.报考高中物理教师岗2和高中物理教师岗3考生的拟聘单位,通过拉通“选岗”确定,即两个岗位的拟聘人员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拉通排序,依次由本人选择拟聘单位。

3.其余需要“选岗”的岗位,考生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由本人选择招聘单位。因处于孕期未完成体检的考生,可按照总成绩的高低顺序先行选岗。考生的总成绩相同时,按照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选岗顺序。选岗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合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c.gov.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若因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择聘用单位,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选岗确定后,考生不得更改选择的拟聘单位。确定拟聘单位后,开展考察工作。

(三)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合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

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考生以非正当理由放弃后续拟聘资格的,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应登记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将对未来报考合川区事业单位产生不利影响。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合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需递补的,按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员,且递补人员的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合川区服务满3年,方能交流、调动到区外;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奖励表彰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在“合川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的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三)咨询电话:区人力社保局,023-42756176、023-42756684;区教委,023-42824178;区卫生健康委,023-42750625。

(四)本公告由合川区人力社保局、合川区教委、合川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4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编外聘用)

三、招聘条件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身体条件需符合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涉及年龄计算方式如下,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陆网上报名系统(https://zhaokao.ahhuishangrenli.com/)进行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招聘岗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9:00至4月18日17:00,逾期不再报名。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4月18日22:00前登录报名系统网上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能更改个人信息或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可在4月19日10:00前改报其他岗位。通过线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4月19日12:00前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3.报名和资格初审结束后,招聘计划数与招聘岗位实际缴费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已缴费的报名人员可申请退费。

4.完成网上缴费后,可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加笔试,准考证打印开放时间待定。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笔试的考生,不再安排退费。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时间10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科目详见附件,不指定参考资料。

2.笔试时间拟定于2024年4月21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个人准考证。

(三)资格复审

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1:3的比例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请按照以下顺序装订:

1、《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可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

2.有效身份证;

3.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4.就业推荐表或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医师资格证书(岗位需要的提供);

6.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提供合格证书,暂未取得规培合格证书的需提供培养单位规培管理部门出具的规培证明(岗位需要的提供);

7.硕士所学方向证明(对专业方向有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由学院或培养单位教学部门盖章);

8.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成绩单);

9.海外留学毕业生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技能考试资格和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的,所空名额不递补。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3.所填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4.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具体工作安排以医院网站公布为准。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直至到岗后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即为入围技能考核和面试人员。

(四)技能考核

主要考核与岗位相关的专业技能,根据招聘专业岗位,由医院制定具体技能考核方案并实施。各招聘岗位入围技能考核人员,需在公告的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技能考核,满分100分。

(五)面试

在医院相关部门的监督下成立不少于7名专家组成的招聘考核评委专家组,其中外聘评委专家占招聘考核评委专家组人数的一半以上,面试办法及评分标准另行制定;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平均后确定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技能考核和面试具体工作安排请及时关注医院官网。

(六)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技能考核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形成,笔试、技能考核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记分,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各项成绩所占权重为:笔试成绩占40%,技能考核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最终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医院官网上公布,其中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总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成绩、技能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面试成绩或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医院研究审定后,在医院官网公示7天。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递补工作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七、签约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签订就业协议;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须在医院规定的时间内来院办理报到手续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纪律监督

考生应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报考相应岗位,对不符合医院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医院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保密、监督等事项: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医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51-62668840。

九、有关事宜及联系方式

(一)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

(二)招聘公告由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医院官方网站网址:www.ahzjyy.com联系电话:0551-62668834

(三)网上报名系统: https://zhaokao.ahhuishangrenli.com/网上报名技术咨询:19826555639(赵老师)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8:00-12:00;14:30-17:30)。

5

西安市北方医院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1、身心健康,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2、坚持党的方针和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无不良工作记录

3、严格遵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及医德医风、行风建设各项要求

4、各科室志愿者纳入西安市北方医院见习基地,进入医院人才储备库。

三、福利待遇

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通讯费、保健费、夜班费、降温费、取暖费、餐补、生日福利、过节福利、定期体检、带薪年休、五险一金等。学科带头人享受西安市人才认定、解决孩子入学及配偶工作。

四、报名方式

1、电子简历投递 应聘人员按照“姓名+专业+学历+应聘岗位”格式发送电子邮件bfyy_zp@163.com

2、现场简历投递 陕西省西安市长乐中路170号西安市北方医院综合管理部

3、报名咨询电话:029-83214503转8807

4、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4月20日

免责声明:若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1721488723@qq.com

监制:朱丽叶

审阅:边   芮 

校对:许久铭

撰稿:谢文莉

编辑:谢文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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