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 | 普安县2024年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报名时间:4月22日;面试时间:4月23日)
来源:主播人才网,直播人才网
时间:2024-04-21 21:31:47
作者:主播人才网,直播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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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2024年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省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录和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黔卫健函〔2024〕36号)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等5个部门关于转发《省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人员招录和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州卫健发〔2024〕13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20年新冠疫情以来通过“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进入村卫生室工作的大学生编制保障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确保已招录人员编制保障工作有序开展,决定成立普安县2024年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健康局,张洪洋担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从卫健、人社、财政、编办、教育等部门抽取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1.通过面试的方式考核,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者方能进入招聘下一环节。拟纳入招聘对象者,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拟聘用公示等程序后聘用,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优先招聘到原服务村卫生室所在乡镇的卫生院工作(明确到本次审核通过的村卫生室服务)的原则。 招聘职位为大学生乡村医现工作的村卫生室所在乡镇的卫生院的专业技术岗位。 1.对象及范围。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以及2020年新冠疫情以来通过“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进入普安县村卫生室工作的大学生。 2.具备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以应届生身份(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进入普安县村卫生室服务,且目前仍在普安县村卫生室服务。 4.工作的机构为普安县乡镇卫生院(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设或一体化管理的公办村卫生室(不含社区卫生服务站)。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要求的其他必须条件。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报名地点:县卫健局老楼二楼农卫股(普安县南湖街沿河路) 4.报考人员需提供资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全日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查验并打印;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验不到学历信息、又不能提供其他有效学历证明材料的,视为不符合学历资格条件)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各一份,蓝底免冠一寸照4张,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值为100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纳入面试对象。考生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候考室参加面试。 1.准考证发放时间:2024年4月23日(上午8:30至9:30)。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在报名地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时间:2024年4月23日上午10:00开始。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我省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须于面试后3天内完成,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政审对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3.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5.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6.黔西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或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有关专项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明确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经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的人员,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 3.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未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4.通过此次招聘方式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乡镇卫生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到本次审核通过的村卫生室服务,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入职后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其他程序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执行。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严格执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构成回避关系的工作人员,须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无论进入到招聘的哪项程序,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本方案。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2.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及监督电话如下,请考生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更多精选招聘视频,请关注《贵州好工作》视频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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