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本院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服务保障,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具体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1.招聘岗位及人数:共计招聘5名,其中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4名、聘用制司法警察1名(适合男性)。
2.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岗位职责:在法官指导下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前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担任办案过程中的记录工作;及时完成案卷整理、扫描、装订、归档等工作;依法及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等。聘用制司法警察岗位职责:承担机关安全保卫、维持法庭秩序,提押、看管被告人,参与执行工作等工作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自愿从事司法辅助工作。
3.具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报考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岗位法律专业优先,报考聘用制司法警察岗位警校毕业生及退伍军人优先。
4.报考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报考聘用制司法警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聘用制司法警察职位身高1.70米以上。
6.能熟练使用Word、Excel办公软件,能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7.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8.聘用后,服从组织安排。
(二)其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与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2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731-22897878
2.报名方式及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请携带相关报名资料到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425办公室报名。
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学历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
③近期免冠红底2寸照片2张以及电子版照片;
④《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
报名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必须与考察时提供的情况一致。凡报名资料填写虚假的,一律取消考试以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者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报考。
(三)考试内容
1、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
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内容为采取计算机看打或听打方式测试法律文书录入速度及准确率。测试的具体方式、具体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或公告。
②面试。1.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对象进入面试。2.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工作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及形象气质,全方位分析判断应聘者与岗位的适配度。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或公告。
综合成绩:按照技能测试×50%+面试分数×50%折算。
2、聘用制司法警察
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内容和具体方式、具体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
②面试。1.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对象进入面试。2.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工作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及形象气质,全方位分析判断应聘者与岗位的适配度。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或公告。
综合成绩:按照体能测试×50%+面试分数×50%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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