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简章】
清镇市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是根据粮改的文件精神成立于1999年8月,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公司设仓储业务部、财务部、社会发展部、综合部、清镇市放心粮油配送中心及全市放心粮油经销店9个,驻安徽省阜阳市优质小麦基地办公室1个,储存粮油库区3个,分布在清镇市东山大道、大星坡、站街库区;经营范围:主营:粮食、油脂、油料的收购、储存、批发业务。兼营:百货、酒、糖、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农副产品、调味品、陶瓷制品、房屋租赁,粮油中转、运输及物流咨询服务。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需招聘6名优质小麦基地现场管理人员,招聘详情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
则;
(四)坚持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坚持岗位配置与市场配置相结合的原则;
(六)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聘用的用人机制;
(七)坚持回避原则,按照“近亲回避”“经商办企业”
“违规兼职”专项整治开展有关招聘工作。
二、招聘基本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招聘对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
德。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顾大局识大体,坚持开拓创新、勇于变革,敢于担当、善于作为,能推动工作高效稳定运转、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支持公司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处分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纪律规定被勒令辞退的;
4.有过犯罪记录并受到判刑、处罚、惩戒、行政拘留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此前国家各级各类招考或公司组织的招聘中被认
定有舞弊、扰乱考试秩序等行为的;
7.曾参加过非法组织的人员;
8.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入职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要求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优质小麦基地管理员6名。
(二)岗位要求
1.年满25周岁以上;
2.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工作经验丰富或具有农业栽培与管理的农业技术人员及其他条件特别优秀的,可放宽招聘条件;
3.具有2年及以上优质小麦种植基地现场管理工作经验,品行端正,无社会不良记录,热爱本职工作,乐于奉献,能吃苦耐劳,能适应长期出差,能长期驻省外基地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学习、分析、沟通协调能力。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简历筛选→资格审查→初试→复试→体检→公示→入职办理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本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报名资料提交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30日下午17:00,时间截止不再接收应聘资料。各应聘者需将招聘报名表、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附国家教育部指定网站验证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gzzhzcgs@163.com),邮件主题及文件命名格式为:(应聘企业名称+岗位名称+姓名)。
(三)简历筛选及资格审查。公司对应聘人员所发送的报名表进行筛选及资格审查,如应聘人员符合招聘条件及任职资格,电话联系进行初试。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简历筛选的不再另行告知。
(四)初试。采取面试评审方式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评估,由面试评审组进行现场评分,评分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五)复试。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3:1比例明确复试人员范围。若人员不足3:1比例,则全部进入复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实践能力和岗位适配性,由面试评审组进行现场评分,评分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六)最终成绩计算。最终成绩得分计算方法为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分数最高的6名。
(七)体检。经公司考察审核通过的人员需在符合国家标准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常规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报告须由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签署“体检合格”并加盖公章视为有效体检报告。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不予聘用,空缺岗位按综合测评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予以递补。
(八)公示。经资格审查、综合测评、体检均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信息应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聘用单位及岗位等内容,并同时公布举报及监督电话和通信地址。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得出结论后由公司研究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九)入职办理。公司应通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携带报到通知单及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证明材料,按有关程序办理入职,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清镇市国有粮食企业上报清镇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及主管部门备案批准同意的《清镇市国有粮食企业薪酬分配方案(试行)、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及聘用岗位标准执行,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提供五险一金、带薪休假及其他福利待遇,试用期工资按70%计算发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转正后按公司薪酬分配方案及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七、其他事项
(一) 本次招聘工作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岗位的招聘工作。
(二)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监督,如对招聘过程或者结果存在疑问或异议,可向公司有关部门进行咨询或申诉。
咨询电话:0851-82621213
附件:1.清镇市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岗位一览表
2.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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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实际应聘中出现与招聘内容不符或者有虚假情况的,请求职者及时向我们进行反馈并提供证明资料。虚假招聘投诉电话:0851-22237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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