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师市医共体的建设,进一步提升医院内部管理效能,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医共体的发展规划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十四师昆玉市医共体总院副院长、团场分院院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单位简介
第十四师昆玉市位于和田地区,昆玉市现有综合性医院5所,编制床位310张,有工作人员512名。专业技术人员占比85%。能开展腔镜手术、泌尿内镜手术、骨科常规手术。昆玉市人民医院是第十四师昆玉市医共体牵头医院,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下辖4所团场医院,皮山农场分院、47团分院、225团分院、一牧场分院,全师服务半径50公里内服务人口88.65万人。
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医共体总院副院长2名;团场分院院长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2.熟悉新时期医疗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医院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管理能力,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良好的医德、医技,在工作岗位上开拓进取,实绩突出;
4.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善于团结同志,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5.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二)任职资格条件
医共体总院副院长任职要求:
1.医学或管理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50岁,具备临床高级职称;条件优越者优先:
2.具有2年以上二甲或三甲医院临床管理经验(任科主任及以上职务),熟悉医院运营管理模式:
3.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团场分院院长任职要求:
1.医学或管理类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5岁,具备临床中级职称;
2.具有2年以上医院管理经验,熟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特点;
3.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4.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报考的。
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一)符合任职资格条件人员可通过组织推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15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线下报名需提供: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验证报告、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2张;
线上报名需提供: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验证报告、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的PDF版及一寸2张正面彩色照片2张,发送至指定邮箱xjdsssyy@163.com。
二、资格审查
医共体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将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与考核
医院将组织面试和考核环节,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工作经验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通过面试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合格后开展考察工作。按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实际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五、组织研究
考察组将考察结果提交师市医共体总院党委研究,确定拟任人选,报师市卫健委备案后,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组织任命
公示结束无异议,由师市医共体总院党委按规定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七、聘任与待遇
(一)实行聘任制,聘任期3年,含试用期1年。
(二)待遇。医共体总院副院长年薪由基础工资+绩效工资构成(22-27万元之间),逐年上浮;团场分院院长年薪由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具体年薪根据医共体绩效考核办法及考核结果予以发放。
任期目标
一、总院副院长职责
(一)协助医共体总院院长制定医院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医院的经营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医疗、急救、公共卫生服务、特色专科建设、精细化管理等各项工作;
(三)参与医院重大决策,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四)内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建立和完善医疗、护理、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制度,实行精细化管理。推进连队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和一体化管理。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五)基本医疗水平明显提升。根据功能定位和分院特点,推进医院基本标准建设,达到兵团、师市考核要求。加快特色专科建设,加快适宜技术的推广。无重大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
(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推进健康师市工作,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公共卫生考核达到师市医共体建设的目标及考核要求。
(七)积极推进医院改革创新,提升医院整体竞争力。
二、团场分院院长职责
(一)在师市医共体总院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分院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医疗、护理、行政等方面的协调与监督;
(二)制定分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加强分院内部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四)积极推进分院改革创新,提升分院整体实力和服务水平;
(五)与上级医院保持密切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任期考核
聘任解除
聘任期间,聘任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聘任。
(一)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
(二)出现失职、渎职或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三)出现重大事故或纠纷,对单位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四)考核不称职的;
(五)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需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者需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医院及时联系;
三、招聘过程中,医院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四、本公告由师市医共体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师市医共体总院党委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903-6562289
郭秉玉 155199752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