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3名(男、女不限),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招聘简章,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热爱并自愿从事禁毒工作;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历证明材料;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有特种专业技能的可适当放宽);
(六)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明显外露、影响警容仪表的纹身;
(七)符合政审条件,政审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政审办法执行;
(八)会越南语及有较好的公文写作能力者优先录用;
(九)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聘用:
1. 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 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 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 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 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6. 其他不适合从事禁毒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2020年11月9日前到县禁毒办(河口县公安局禁毒大队202办公室)领取《河口县社区戒毒专干报名登记表》并携带毕业证书、近期免冠彩色五分照一张及相关资质证明到现场报名。
(二)初审。2020年11月10日县禁毒办将对所有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将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凭身份证,学历证明到县禁毒办进行面试,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四)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子聘用。
(五)考察。考察由县禁毒办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六)确定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签订录用合同。
四、待遇保障
本次招聘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人员工资待遇为3269元/月(含三险)。
联系人:张警官 电 话:13408969130
河口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