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依法妥善解决各类矛盾纠纷,更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互助县司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如下:
一、工作岗位及职责
(一)工作岗位及人数:互助县乡镇调委会专职人民调解员4名。
(二)工作职责:协助司法所开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司法行政工作。(招聘的专职人民调解员不得兼职从事其他非司法行政工作)
二、招聘对象资格及条件
1.具有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户籍,公职人员、大学生村官、志愿者、公益性岗位人员不得报考。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及责任心,善于做群众工作。
3.取得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法律专业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公开招聘: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
(2)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罚对象的人员;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乡镇专职人民调解员报酬:每月工作补贴为2200元及享受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5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互助县司法局人民调解中心(302室),联系电话0972-5955373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查后退回),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电子照片。
招聘人员应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资格。
五、考试
考试由笔试(闭卷,满分100)和面试(满分100)方式进行。
(1)笔试(闭卷、满分100分)。考试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宪法》《民法典》《人民调解法》等与调解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
(2)面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3)总成绩计算。总分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录用人员。
(4)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资格审查
对符合报考条件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合格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考试合格者提交司法局党支部研究聘用。
七、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资格审核结果,确定聘用人选,由互助县司法局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聘用期1年(含试用期2个月)。
八、其他
1.应聘人员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
2.本次考试收取报名费用每人200元,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3.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及相应通知书;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
4.本次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受聘人员在一年内经双方协商解除聘用合同或辞职产生的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充人员。
5.本公告由互助县司法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向县司法局咨询。
2024年4月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