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一)招聘计划
▼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
1、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公安事业;
2、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身心健康,较适合男性;
3、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4、同等条件下,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党员优先考虑;
5、持有摩托车驾驶证人员优先考虑。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1、部队优秀退役士兵;学历适当放宽
2、持有驾驶C证人员;
3、具有国家级资质的特殊人员;
4、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级至四级伤残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招满结束。
请如实、准确填写《嘉禾方正劳务派遣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扫描文章下方二维码下载),并附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同时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资料扫描成PDF文件或清晰照片,上传资料发送至jhfz188@sina.com邮箱,备注“姓名+新嘉警务辅助”。联系人:小朱,联系电话:82227111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考试人员名单。
3.考试:
4.确定入围人员:面试结束后,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5.考察、体检: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名单。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对于体检合格者,组织开展考察。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依次递补。
6.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名表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