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可于报到环节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持有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5.具有各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工作能力,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
温馨提示: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位要求为“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本科所学专业及毕业证类别符合岗位要求, 且具有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学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如果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不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
6.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报考人员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下(1998年5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面向天津籍退役军人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7.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职,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1日(星期六)16:00至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16:00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
笔试:学科专业知识80%+教育综合知识20%
面试:结构化面谈+试讲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图片来源: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及专业知识与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
3、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凭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报名和考试。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须为2024年8月31日前,届时仍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4、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5、身心健康,具有岗位要求的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年龄要求: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12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2日及以后出生)。
7、天津市户口(包括居民户口和集体户口)。应届毕业生不受户口限制。
8、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计划表)。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2日16:00至5月17日16:00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6日9:00至11:00
笔试:学科专业知识90%+教育综合知识10%
面试:课堂教学能力考核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图片来源: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招聘信息来源: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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