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润安阳光校车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校车驾驶员5名。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服从管理,遵章守纪,服务热情,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无不良嗜好,无犯罪记录,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3、男女不限,年龄男56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
4、初中及以上学历,取得A1驾驶证,具有3年以上驾龄;
5、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6、无致人重伤或死亡的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7、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联系电话:0635-8286817、19157177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