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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锦州医科大学、阜新市教师共计招聘37人公告

来源:主播人才网,直播人才网 时间:2024-03-13 16:37:29 作者:主播人才网,直播人才网 浏览量:
公告汇总:
1、锦州医科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批次)
2、2024年阜新市教育局赴高等院校直接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东师专场)

锦州医科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批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锦州医科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信息表(第二批次)》(附件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8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应聘要求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3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应聘者的工作经历、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核,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4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必须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证。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锦州医科大学官方网站(http://www.jzmu.edu.cn/)“人才招聘”专栏统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3月16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和计划信息表,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且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确定报考岗位后,请下载《锦州医科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按要求填写后发送至邮箱:rsc@jzmu.edu.cn。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尚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的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锦州医科大学官方网站“人才招聘”专栏(http://www.jzmu.edu.cn/)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核

  考核为面试考核。

  为贯彻落实国家、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高校师德师风建设,严把师德入口关,本次招聘考核将加强对应聘人员思想品德、政治素质方面的评价与考量。

  面试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我校官方网站(http://www.jzmu.edu.cn/)“人才招聘”专栏公布。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考核详细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官网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我校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锦州医科大学官方网站(http://www.jzmu.edu.cn/)“人才招聘”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

  1.本次招聘考核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校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4.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每个环节仅递补一次。

  5.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6.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7.参加面试的外地应聘人员可凭面试期间的火车票报销往返路费。按火车硬席、高铁/动车二等座标准报销,如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早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报销硬席卧铺票。超出上述标准部分,由个人承担。

  8.学校高层次人才招聘设有配套待遇政策。具体情况可通过电话咨询。

  9.报名期间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及其它时间请通过邮箱咨询,我们会尽快给予答复。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

  学校:李老师,0416-3675023;

  纪律监督电话:0416-3675033。

  附件1:《锦州医科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信息表(第二批次)》

  附件2:《锦州医科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2024年阜新市教育局赴高等院校直接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东师专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阜新市委 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阜委发〔2019〕2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解决部分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教师不足问题,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赴高等院校直接招聘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毕业生)3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教师的单位有:阜新市高级中学、阜新市实验中学、市海州高级中学、市第二高级中学、市蒙古中学、市第十六中学。拟招聘教师33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阜新市教育局赴高等院校直接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东师专场)》(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1.在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应届(含择业期内)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招聘,考试地点设在东北师范大学。

  2.应届(含择业期内)毕业生是指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2024年7月31日前当年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普通高校统招毕业生,以及2022年、2023年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8年3月13日及以后出生),2024年当年毕业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大工作中获省辖市市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3月13日及以后出生)。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义务,品德良好,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四)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所学专业与所申报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参照中国教育部网站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版)》和《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版)》);

  (六)在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不得以已经取得的学历报名;

  (七)考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与所申报岗位专业相符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如高中教师须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阜新市教育局赴高等院校直接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东师专场)》(附件1)。

  国家法律规定事业单位不得聘用的人员,均不得报考。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报考程序

  (一)信息查询

  本次赴高校直接招聘教师相关信息的查询网址:阜新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fuxin.gov.cn;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https://union.nenu.edu.cn/。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

  考生按照招聘条件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按编号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岗位代码-姓名)发送至报考指定邮箱(jyj6010055@126.com),每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不设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2024年3月12日16时至2023年3月18日16时,考生报名时间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超出报名时间收到电子邮件的视为无效报名。

  3.报名材料:

  (1)《阜新市教育局赴高等院校直接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考生承诺处手写签字,个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电子照片或纸质照片贴于报名表均可);

  (2)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1份;

  (3)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学校还未发证的,可先提供《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见附件3);

  (4)教师资格证扫描件(应届考生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扫描件);

  (5)个人简历(须提供应聘者自然情况,个人荣誉证书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1份;

  (6)以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需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扫描件;

  (7)《本人未就业承诺书》(手写签字按手印)(附件3)。

  考生根据《招聘公告》认真填写报名表,对所报职位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核对,确认本人符合该职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如虚报瞒报,后果自负。考生在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工具不畅所致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考生提供的涉及招聘信息中条件要求的各类证明材料。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调整后接受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六、笔试

  (一)笔试内容:

  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最低合格分数6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面试。笔试成绩通过阜新市教育局网站查询,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该网站相关公告。

  七、面试(试讲)

  (一)参加面试(试讲)人选确定:

  在笔试成绩合格基础上,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面试(试讲)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试讲)。如某个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考生数量未达1:2比例要求,则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试讲)。

  面试(试讲)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试讲)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在参加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面试(试讲)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试讲)方式:

  参加面试(试讲)的考生先抽取试讲顺序签,然后抽取大号签考生负责在现行教材(由招聘公告发布《面试(试讲)指定教材》(详见附件4)中抽取课题签,确定为本岗位面试(试讲)内容。考生备课40分钟后,讲授一节微型课。面试(试讲)采取模拟上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中模拟上课不超过10分钟,现场答辩不超过5分钟。招聘专家评审组依据《阜新市教育局赴高等院校直接招聘应届毕业生面试(试讲)评分表》确定的评分标准,对讲课人员授课情况进行量化打分。面试(试讲)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八、签订协议

  (一)签约人选的确定:

  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按照总成绩从高到底排序,确定各岗位签约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试讲)成绩高者确定签约人选;笔试、面试(试讲)成绩均相同者,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签约人选。人选确定后,发布签约人选公告。如考生自愿放弃签约,出现岗位空缺,则依次按照岗位总成绩、面试(试讲)成绩、加试成绩进行递补。

  对于参加面试成绩合格的未聘人员,可以按照总成绩从高到底排序,调剂到符合条件但因开考比例不足而取消的招聘岗位上,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试讲)成绩高者进行确定;笔试、面试(试讲)成绩均相同者,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进行确定。

  (二)签约:

  考生携带《就业协议书》(学校统一提供)及报名时所提供材料的原件到指定地点复核报考资格,复核后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签约实行双向选择制,按面试成绩排序进行签约,如双方无意签约,核准后及时通知下一名拟签约人选签约。双方达成一致后完成签约,报市教育局备案,市委编办现场开具《编制预审单》。签约时间另行通知。签约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考生未能按期毕业、未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公费师范生若跨省就业需要交纳违约金的,由毕业生自行承担。

  九、考察录用

  考生毕业后,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考察

  用人单位对拟签约人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市教育局负责监督、指导。

  (三)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市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问题的人员,办理备案手续。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服务期3年,期满方可流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学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

  3.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5.在拟聘用人员正式公示前,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6.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7.招聘考试期间,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受理相关举报。

  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418-6010077

  市人社局监督举报电话:0418-2680035

  远程报名咨询电话:李老师:0418-6010055

  附件1- 阜新市教育局赴高等院校直接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东师专场).xls

  附件2-阜新市教育局赴高等院校直接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本人未就业承诺书.doc

  附件4-面试(试讲)指定教材.xls

  附件5-阜新市教育局各学校简介.pdf

▍内容源:辽宁人事考试网、阜新市教育局

▍免责声明:以上信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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