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追求许久的“女主播”网恋
甚至为了支持“女友”事业
不惜花费重金在直播间刷礼物
但跟你暧昧、相约要一起
见家长的“白富美”
背后可能是一个“抠脚大汉”
惨!被!诈!骗!
来看厦门发布!
最新案例!新型犯罪!
警惕!!!
近日,厦门翔安法院审结了一起以女主播交友名义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新型犯罪,主犯及从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那么,骗子是如何在直播间
织就“甜蜜陷阱”?
“女主播”直播
引男性客户刷礼物
经查,2021年10月至12月间,经本案被告人事先合谋,由被告人苏某与某直播平台签订直播合作协议,租赁场所并购买手机、电脑等作案工具。
后由被告人陆某充当屏幕前的“女主播”
负责在直播平台表演才艺、吸引流量。
并配合被告人曾某等人引流
被告人曾某、胡某及徐某、叶某(均另案处理)
在陆某的直播过程中
互动打赏以烘托气氛
并冒充陆某的身份
通过社交软件与男性客户聊天
引导男性客户观看陆某直播
翔安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刘秀丽:
在和男性网友在聊天的过程中,使用一些暧昧的语言,进而发展成为男女朋友这种关系,发展为男女朋友的过程中,他们会给陆某(编造)一个人设,进而引流男性网友到直播间去看陆某直播。
为了增加诈骗的成功率
他们还给陆某编织了白天自学会计课程
晚上兼职主播的“励志人设”
引起受害人的好感和同情
然后,这伙人通过
虚设人设、博取好感
假装恋爱、虚假直播PK等方式
骗取男性客户
为被告人陆某充值刷礼物
共计诈骗3.9万余元
翔安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刘秀丽:
他们还会找其他的主播进行一个PK。在PK的过程中,陆某她会故意地输掉这场比赛,输掉之后就是要做一些任务什么之类的、在做任务的过程中又吸引这些男性网友,博取他们的同情心,进而让他们在直播的过程中进行更多打赏。
骗子们为了榨干
男粉丝的钱包
在直播间里设置了
一个又一个甜蜜陷阱
法院判决:
“女主播”等4人获刑!
翔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苏某、陆某、胡某、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利用互联网向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数额共计3.9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四被告人是共同犯罪,其中,苏某、陆某为主犯,胡某、曾某为从犯。最终,法院根据四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危害后果、悔罪表现及四被告人具有的法定、酌定量刑情节,依法作出判决。
主犯苏某、陆某
分别被判处
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从犯胡某、曾某
分别被判处
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
警惕直播间陷阱
交友转账需谨慎
相比于一般的电信网络诈骗
直播间诈骗面向的范围更广
而且较为隐蔽
大家在收看直播时
要注意使用正规的直播软件
遇到对方要求转账或打赏时
一定要提高警惕
翔安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刘秀丽:
像正常的直播,别人去观看之后进行打赏,它这个是自己主观意愿想去做打赏,但是这个案件中,实际上是前期的这些聊天人士,要求男性网友去给她打赏,是有这种带采用虚构的手段,然后诱骗对方去进行打赏。在网恋交友的过程中还是要核实对方的身份,不能轻易地转账,如果是发现说被骗,一定要保存好自己的证据,及时报警。
广大网友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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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网络直播行业蓬勃发展,相关产业不断壮大,直播火爆的同时,鱼龙混杂的直播内容成为滋养违法犯罪的温床。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直播实施诈骗,“女主播”在直播平台畅聊感情问题,与“粉丝”发展暧昧关系,骗取女友费、情感费等,诈骗行为低龄化、恶俗化,被害人数多、范围广、数额大,严重侵蚀了清朗的网络环境。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直播乱象”严重扰乱了网络秩序,我国法律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直播行为一旦触及法律底线,司法部门将及时亮剑,严惩直播犯罪行为。网络直播经营者必须严格守法,自觉提升自身素养,增强法治意识,切勿为贪图一时利益骗取粉丝的打赏。直播观看者要增强甄别能力,加强防范意识,尤其是未成年人要自觉抵制不良直播,谨慎网络交友,切莫盲目追随“女主播”,防止不法犯罪分子通过网络直播实施的诈骗行为。
警方提醒
1.网络交友需谨慎。在网络交友的时候一定要提前核实对方身份,并与身边亲友多沟通,以防落入对方陷阱。
2.切莫被“感情”冲昏头脑,更不能抱着“虚荣心”去交友。如果涉及钱财问题,不轻信对方任何说辞、借口,及时说不。
3.如果不慎被骗,请立刻拨打110报警,若接到警方打来的劝阻电话要及时接听,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综合整理自特区新闻广场、海峡导报、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