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及《关于核定2024年度泰顺县事业单位招聘用编计划的通知》(泰编〔2024〕7号)等有关法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泰顺县事业单位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要求详见《2024年泰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本次公开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网络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分类聘用”的方式。
1.资格复审仅对被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知在泰顺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2.参加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的材料有: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本人户口在泰顺的提供户口本;本人户口不在泰顺的须提供有迁出、注销记录的户口本和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户口信息;与父母分开不同户口本的,还须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籍贯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照片2张、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应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学历毕业证书的,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开具的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认证书(打印稿)。
3.参加资格复审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结合考生现场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对考生报名注册时填写的各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自动放弃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造成的空缺面试资格,按照该岗位笔试人员中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报名注册及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面试工作由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准考证领取等事项届时在泰顺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凡在面试前3天,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出现的面试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遇考试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总成绩亦相同,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亦相同,则需另行加试,以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对象名单届时在泰顺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社保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对象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体检环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不得进入考核环节,所造成的空缺名额在该岗位面试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考核采取调阅查看考生个人的学历、工作档案,到有关单位了解情况等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入围考核资格的,所造成空缺的考核资格在该岗位面试对象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核合格的,按招聘计划数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泰顺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名额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一)为严肃人事招聘纪律,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附件2:2024年泰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附件3: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大纲
附件4 :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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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泰顺县人民政府
编辑丨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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