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破产检察监督工作,加强专业化人才培养,2024年3月15日下午,苏州市人民检察院与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签约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姑苏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基地共建单位,与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举行专家导师聘任仪式。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姑苏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晓君向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欣新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徐阳光教授、江苏省法学会破产法学会研究会秘书长刘思萱教授颁发了专家导师聘书,并简要介绍了姑苏区检察院的整体情况及破产检察监督工作成效。
王欣新、徐阳光和刘思萱三位教授对破产检察监督工作的必要性予以肯定,并结合破产实务与理论研究中的难点问题,就目前破产检察监督的重点内容和监督方式提出专业指导,为姑苏区检察院进一步深化履职拓展了新思路。
对于下一步工作,陈晓君检察长表示,要以“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建设和三位导师入驻为契机,进一步深化破产检察监督理论与实践。
一是引入专家“外脑”,提高理论研究水平。邀请专家、学者等举办破产法前沿问题讲座,组织检校优势力量对疑难复杂问题开展联合研究,依托2+1导师制培养机制,围绕“课题共研”“资源共享”“人员共通”“人才共育”等重点方面,着力打造更有辨识度和影响力的破产检察监督检校合作标志性成果。
二是强化综合履职,创新多元化监督方式。融合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优势,加强对涉破产犯罪活动、破产程序、涉破产生效裁判和执行活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行为的监督,突出在破产检察监督中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围绕姑苏区破产案件相对集中和具有特色的企业领域有针对性开展破产合规指引,预防风险、化解矛盾,促进企业挽救制度的完善。
三是加强协调联动,构建深层次监督格局。坚持监督与支持、维权与维稳、纠错与解纷并重的共赢理念,加强与法院、公安、行政机关等部门的沟通,推动建立多部门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法院依法审理、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和检察机关依法监督的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共同促进法治营商环境建设。
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相关人员、姑苏区人民检察院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和破产检察监督专业化办案团队成员参加活动。
门户网站
微信公众号
来源 | 第四检察部
文字 | 王玉佳
美编 | 陈晓萍
责编 | 周慧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