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法学教育肇始于1993年学校人文社科系的法学专业,2004年7月法学院正式挂牌成立,同年11月学校与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合作共建知识产权学院,目前知识产权学院与法学院合署办公。
学院教师平均年龄40岁左右,97%具有博士学位,其中1名“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人在全国专业法学研究会担任副会长,多名教师担任常务理事或理事。法学院设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法律经济学二级学科博士点;具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并设有法学博士后流动站。法学专业、知识产权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目前学院建有多个国家级、省部级和校级各类重点研究与培训基地,为支撑学科发展、凝聚学科特色和培养优秀人才提供了重要平台。近年来,法学院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课题近20项,每年在法学主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法学研究在全国的学术影响力逐步提升。
招聘学科及方向:
1、优先学科:法理、民法、环境法、国际法、行政法(宪法)、知识产权法、刑事诉讼法;
2、法学其他二级学科:法史、民事诉讼法、经济法、商法、刑法;
学校实行与国际接轨的“预聘-长聘”教研人员聘任体系(Tenure-Track),现面向全球招聘相关学科领域的高端人才和青年英才。
1.准聘副教授
(1)年龄条件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最大不超过40周岁。
(2)教育和工作资历条件
应具有博士学位,博士毕业后在海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一般应具有不少于2年的科研工作经历。(国内外法学学科优秀应届博士研究生,可视情况破格聘用);
(3)学术水平条件
在学术研究方面有创新构想,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和良好的发展潜力,具有扎实的科研基础。
2.准聘教授
(1)年龄条件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教育和工作资历条件
应具有博士学位。海外人才,博士毕业后在海外一般应具有不少于3年的科研工作经历且学术业绩突出;国内人才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学术水平条件能独立发展一个学术方向,创新能力强,学术发展潜力大,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标志性成果。
3. 长聘教授
(1)年龄条件
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2)教育和工作资历条件
应具有博士学位。海外人才一般应具有海外高校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在国际企业、机构达到相当水平职务;国内人才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学术水平条件
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研究或关键技术研究,并取得重要标志性成果,或者在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重要成果、做出重要贡献。
1.按事业编制聘用。准聘副教授具有“副研究员或副教授”学术头衔,保证研究生指标,支持独立开展学术研究;准聘教授及以上人员具有“研究员或教授”学术头衔,保证研究生指标,支持招收博士后,组建学术团队。
2.根据学科差异,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
3.参照国际一流大学相应职位,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对于高端领军人才或业绩特别突出的青年拔尖人才,薪酬可按“一事一议”商谈。
4.准聘副教授按副高标准、准聘教授及以上人员按正高标准,享受社保、公积金、医疗等福利待遇。
5.提供校内公租房或安家补贴待遇。
6.为子女提供华工附属中小幼优质教育资源。
7.办理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可实现落户、子女入学、社会保险等 14 项人才公共服务“一网通办”,并在出入境、医疗、交通、贷款、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优先便利服务。
8.推荐申报国家、广东省各类引进人才资助项目。
联系电话:程老师 +86-20-39354460
联系邮箱:smcheng@scut.edu.cn
2024-12-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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