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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藏政发2014〔2014〕87号)要求,为满足我局工作开展需要,发挥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和服务基层的双重作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驾驶员1名,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原则。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日喀则籍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日喀则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宗教观和文化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3.能遵守公益性岗位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岗位调动,有团队意识,吃苦耐劳,能适应弹性的工作时间,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甘于奉献。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胜任工作需要。
5.具备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即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C1及以上(自初次领证日期起满三年及以上),驾驶技能娴熟,能遵规守法,具有日常保养和排除基本车辆故障的能力。
6.服从统一调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5.曾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体检不合格者,有遗传病史或传染病的。
7.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8.违反过职业道德规范的。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计划、要求和福利待遇
(一)招聘人数:公益性岗位驾驶员1名。
(二)岗位要求
1.拥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及判断能力,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自律心,具有主动服务意识。
2.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四十周岁以下,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三)福利待遇
1.薪资待遇:聘用人员确认录用后,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工资待遇为2880元/月(含三险)。
2.公益性岗位驾驶员休息、休假等福利待遇参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3.公益性岗位驾驶员可在单位机关食堂就餐,收费标准按照局干部职工执行,住宿自行解决(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可协助申请)。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步骤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19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黑龙江北路12号),联系方式:0892-8929776。
3.报名方式:可以到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邮箱(rkzsxzspj@163.com)报送报名所需资料,免收报名费。
4.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二寸蓝底免冠照;公安机关政审材料;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报名高校毕业生岗位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资料原件、复印件。
5.资格审查: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将根据报名者提供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经核准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经电话通知本人。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和不如实填写有关情况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6.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后,根据实际需求安排笔试(占50%)、面试(占5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7.体检:资格审查以及笔试、面试通过后,安排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8.录用公示:拟录用人员情况,将在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及群众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五、辞职
双方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后,公益性岗位驾驶员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的,应履行以下程序:
1.提前30日向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提出离职申请。
2.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党组研究审批,未履行相应手续自行离职的,按照《劳动合同》内容追究责任。
公众号|rkzsxzsphbmfwj
视频号|sph0jqIucj1zJF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