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阜新市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通过初步资格审查拟进入笔试环节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同时就笔试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
2024年5月18日9:00开始考试,考生需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笔试时间将发送短信,以短信通知为准。
(二)笔试地点
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海州街35号三楼会议室。
(三)笔试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四)笔试要求
1.考试开始前20分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驾照等不能作为进入考场的身份证明)、手机短信进入考场现场签到,按照考号入座,并将证件摆放在桌面右上角。
2.监考人员宣布考试开始才能答题。答卷前,应在试卷指定位置写明姓名、准考证号,严禁在试卷上做标记。
3.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
4.考试人员在考场内务必保持安静,严禁交头接耳、夹带传递纸条等舞弊行为。
5.考试结束后,考试人员应立即停止答卷,并保持考场秩序,同时将考卷反放在桌面上,迅速离开考场。
(五)注意事项
1.考试人员须携带黑色签字笔、铅笔、橡皮进入考场,其他物品如书籍、资料、通讯工具(含电子、通讯、计算、存储等设备)等交由监考人员统一存放,否则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2.考试人员应提前熟悉考场考点及路线,需提前到达考点,以便于进行相关资质检查,避免因个人原因导致考试迟到被取消考试资格。
3.凭“身份证、手机短信”进入考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笔试。
咨询电话:15942619329,9:00—11:00/14:00—16:00
附件: 阜新市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笔试人员名单